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故事作文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故事作文 篇1
雨夜的风,把喧嚣的雨丝带入梦里,淋湿了呼吸的均匀。裹紧被子,聆听窗外细雨碎落,敲打着深夜的寂寥。一夜淋漓夏雨。那件季节的衣衫,仿若一夜之间褪去绿萝粉袖,那种幽深的绿意荡漾在眼眸,转瞬之间已绿肥红瘦,那笔深邃的浓重涂遍了大江两岸,仲夏的脚步已经在悄然无声中近了。
仲夏,细雨飘飞的季节,那雨丝罗织的故事,似乎也带着湿润的感动,缠绵悱恻,动人心弦。
与你相识的记忆弥笃,就像光阴的手,如影随形的雕琢修饰着我的容颜,不曾离弃。
记得,那同样是一个细雨冗长的夜。当我的眼神被你的清新婉约的小字吸引,我的鼠标走过你的名字,走过你倒映着铁马金戈的豪迈诗句,心绪便随着悸动不已。我是怎样幸运着那场相识,至少在文字中我们能够产生共鸣,任许多人生的失落搁浅。让漂泊经年的疲惫可以找个恬静之处泊靠。绿荫摇曳里的平淡,平添了妖娆明媚。
网络本虚幻离奇。你虽是离奇的幻影,却能温暖我夜夜梦里的孤单,让我不再惧怕夜的浓酽,走出阴霾,盼晓月天晴。这不是所谓的网络之恋,因为我们谨慎地与这个名词保持着距离。因为,有距离的'天空,才蔚蓝空旷,可以任心绪自由的在风里振翅。这一点,你懂得,我明了。
就让往事远去,画一个不堪回首的句点。沉迷在你如水的文字里,我的魂魄登上你的一叶小舟,可以与你安静比肩,靠在船舷沐风谈笑,轻巧的向盈盈一水划去。你的每次挥袖而书,都美丽了那份时光,灼烫了我的视线。但是我知道我该站在适当的位置,远远眺望,有度的随着你的节拍吟唱,找回那首久违的青春的曲调,唱醒沉寂中的一泓春酎。
我的好多习惯都在因你而改变着。为此,你输入的字里行间都渗透出微笑和感概,你说,还没有人愿意为你改变过。你曾经的追逐,被遗笑红尘,在心底镂刻了无数道伤,不能自愈。这是你第一次能够深切体会到的暖意。
我们的城市比邻而居,相聚并不远,每次出差或者路过,我都会凝望驻足,感受阳光下你的城市你的气息,我宁愿坚守这份操守,坚守这份纯纯的深情,让它在岁月的流洪中历练,保留最初的美好。我看见了,有你的城市,阳光格外绚烂,楼宇交错中筛下斑驳,都有一种独特的神韵。空气格外清新,一如你清新高尚的人格,让我信任和依赖;一如你舌尖的吟咏,慷慨正直之间透着摄魂的美。《青衫隐》,我多喜欢唱的一首古风啊,尤其喜欢那歌词,望雪落千里,将青衫隐去,隔天涯,不盼有相见期。淡淡的清愁浮现,却隐着铮铮傲骨。不猥琐,不低俗。而你,喜欢那首《天使的翅膀》,我每天晨曦日落都会在舌尖将它温习无数遍。期待熟悉之后,用心,来默默唱给你听。
古云,相见不如怀念。是的。我的臆想里,你的青衫衣袂划过我的双颊,灼红了我脸上浮现的惊喜。这种浮沉起落的情愫,远比朝朝暮暮更弥足珍贵。如斯,则何畏那句“人生若只如初见”的古语呢?
而今,每次雨纷飞,都让我诗意的想起。想起你濡湿的深情的词句,别样的生动,别样的情趣。感激那场雨的馈赠,当我踩在雨巷的青石上,你便是戴望舒幽静小诗里的丁香一样的女子,甚至没有璀璨的一次凝眸,便深深烙印在我的脑海里。
碎雨微尘,凡俗之躯赴红尘一场宿醉,原本就微若尘埃,但在每一个普通的角落里,都隐匿着属于一粒尘埃的故事。聆听那故事,有感动,有凄惶,有泪水涔涔,有浅笑嫣然……
故事作文 篇2
毛泽东从小就聪明,人们都夸他长大了一定有出息,是个天才。
那是石三伢子4岁的时候。过年了,外婆给他穿了一身新衣服,头上戴着一顶红风帽,和小朋友们一起玩耍。有一个白胡子老头,喜欢跟孩子们逗着玩。他故意板着脸,翘起白胡子,吓唬小孩子们,说:“不许你们在这儿玩,我要割掉你们的耳朵?”
小朋友们一听,都吓得跑掉了,只有石三伢子站在那儿不动。白胡子老头就问他:“你为什么不跑呢?你不怕我割耳朵?”石三伢子一点都不害怕他,反而问道:“老阿公!你为什么要割我的.耳朵呢?”
白胡子老头觉得这个孩子挺有意思,一本正经地说:“我要割下你的耳朵做下酒菜!”
石三伢子一点也不害怕,也一本正经地说:“一个人做事要讲道理。老阿公,你讲不讲道理?你如果有道理,我的耳朵就给你吃;你要是没道理,我就扯掉你的胡子。”
石三伢子边说边笑眯眯地望着白胡子老头,还把红风帽子的扣解开,把耳朵露在外面。
白胡子老头大吃一惊,心想:一个4岁的孩子就有这样的胆量和聪明,真是少见。
故事作文 篇3
教育家说“书是智慧的钥匙”;史学家说“书是进步的阶梯”;政治家说“书是时代的生命”;学生们说“书是不开口的老师”;惠普尔说“书籍是屹立在时间的汪洋大海中的灯塔”;高尔基说“爱护书籍吧,它是智慧的源泉”
倘若与书为“敌”,那就是与整个世界为“敌”,我是个爱书人士,有的同学会说“你太刻苦了,到哪都拿着本书。”我知道那是他在嫉妒,我不与他一般见识。假使有人破坏了我的书,我会雷霆大怒,也会潸然泪下。如果有人愿意拿本新书换我手中多次翻阅而略显苍老的旧书,我会决绝的谢绝。我喜欢手头、卓头、床头,总有悦心的书陪伴,这将是一生的幸事。书在左右,或信手闲翻,或倾心细读,或一笑看过,或反复品读,芬芳盈口,满心余香。
追其根源。我以前也很不喜欢书,见到语文就头大,更别提读书了。我的数学能考满分,语文也能不及格。唉,本以为我与书无缘,可没想到后来《西游记》的`天马行空的想象吸引了我;《安徒生童话》催人泪下的故事打动了我;《格列佛游记》入木三分的粉刺警醒了我。或是淡淡的讲述,或是澎湃的呐喊,那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轮番登场,将我与书的缘分系在了一起。其实,书本无言,却在默默中与读懂他的人实现心灵的挈合。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每天都需要用知识来充实自己。我们班有的同学通过订阅杂志,有的通过自己购书来满足自己对书的渴求,而我趁着中午半个多小时的午休时间钻进阅览室,畅游在书海。看书的时候固然美好然而最痛苦的就是那短暂的时间的结束,那时间大姐高举着“公平,公正”的牌子,而无情的将我与书分开,每每离开阅览室时我只能不舍的回头用无奈的目光与它们告别,它们也流下了不舍的泪水,想挽留我,却无能为力。
我喜欢读书,喜欢享尽这不为所役的人生。在山穷水尽时,随意躺下却又找到内心另一座恬静闲适的村庄······。多谢书的多年陪伴,我与书的故事还将继续,何止《海底两万里》?何止《一千零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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