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上当】
23岁的小王来自湖南。她已经不是第一次来深圳打工了。几年前,她就被哥哥带到深圳,做过收银员、业务员和接待员。不同的是,那些工作都是在哥哥的庇护下找到的。
今年4月初,小王再次来到深圳。哥哥早已在关外工作了,再没时间像往年一样陪她找工作,自信的她认为靠自己也行。
怎么找?招聘广告似乎很有吸引力。小王看到一家在华强北某大厦8楼的四季×公司招文员两名的广告,便拨了广告上的电话。
电话接通后,一位女士在电话中热情地说:“现在公司正缺人呢。你来了,月薪最少1600元,还包吃住。”小王也很高兴,答应下午就去面试。那位女士嘱咐说:“来之前给我打个电话,我在楼下等你。”
兴冲冲的小王没有等到下午就去了。因为广告上有详细地址,她拿着报纸,直接找到了某大厦的8楼。奇怪的是,广告上标明的801室居然不是四季×公司,而是一个夜校培训班。想到电话中那位女士的“嘱咐”,小王明白过来:上当了。
【再度被“钓”】
无奈下楼的小王说不清心里的滋味。她庆幸自己来之前没有先打电话,否则,一定不会这么快就识破骗局;但无论怎样庆幸,自己毕竟还是被骗了。
在楼梯上,一个不到20岁的女孩小李问小王,8楼的四季×公司在哪边。小王知道自己遇到了“天涯沦落人”。在楼下的广场,两个女孩一起愤慨了很久,相约一起找工作。
怎么寻?还得找广告。她们看到了另一则位于华强北某写字楼招聘两名文员的广告,条件同样优厚,包吃住,月薪1500元左右。拨通了广告上的电话,她们被告知:该公司是新创立的,现急需人手。
有了一点“经验”的小王留了一手。她没在电话中说自己什么时候去面试。挂了电话,她和小李径直去了那个招聘的地方。
这一次,按照广告上的地址,两个女孩还真在一栋正在装修的写字楼找到了“佳×公司”。
一个三四十平方米的房间里,两张办公桌、一张沙发、一台电脑、一个陈列了几只充电器和耳机的玻璃柜台,里面还有一个类似“经理办公室”的小房间,沙发上还坐着两个正在应聘的女孩。小王和小李有点宽心:还有人来应聘,应该没问题。
一个自称“潘主任”的中年男子带着先来的两个女孩进了里面的小房间,半小时后出来。他对那两个女孩说:“现在经理不在,等我们审核以后再通知你们。”坐在一边的小王心中暗自窃喜:根据以前的“经验”判断,这两个女孩是被婉拒了。
送走那两位女孩,另一位“周经理”开始“考核”小王和小李。他先问小王:“会电脑吗?普通话怎么样?”小王连连说会,过去打开办公室惟一一台电脑试给他看。在电脑的Word文档中,小王看到一个名为《佳×销售表》的文件。她仅有的一点疑惑一扫而空:冒牌公司怎么会有销售表这种文件呢!
“潘主任”进来,连夸小王经验丰富。他说:“会电脑和普通话,那就在办公室做文员吧。”他与“周经理”一唱一和,向小王介绍文员的待遇:两个月试用期,每个月工资1200元,以后每个月1600元,包吃住。自己有房子住的话,公司每个月另补贴300元。小王本来还在疑惑,但一听待遇不错,也就顾不上那么多了。
小李不会电脑,见小王应聘那么顺利,急了。她问“周经理”:“我不会电脑,行不行啊?”“周经理”一挥手,满不在乎地说:“你应聘营业员,不必会电脑。不过营业员工资低一点,试用期每月1000元,以后就是1300元了。”
看到应聘出人意料的顺利,两个女孩子高兴坏了,她们把刚刚去四季×应聘上当的事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周经理”很和蔼地说:“我们这里是正规公司,没问题的。现在要检查你们的身份证和毕业证,另外你们还要交50元的担保金。如果一个月后你们没走,我们就把这50元退给你。我们最怕刚培训出来就走掉的女孩子了。”
明明是要钱的口吻,可有点“上头”的小王和小李觉得还蛮有道理。她们同“周经理”约好,第二天上午9点半来交钱。
【深度套牢】
到了约定的时间,两人一起交了50元,换回一张没有贴照片的工卡。小李不放心,问“潘主任”:“有没有收据啊?”“潘主任”一下火了:“你怎么这样啊?公司员工都没像你那么多嘴。我一个公司还能赖了你的?”看他理直气壮的样子,谁也不敢多吭一声。
“周经理”赶紧过来打圆场。他对小李说,作为营业员,头发不能太短,以后要留长一点,还要化点淡妆。听他说得很有道理,两个女孩心想:这个经理不错,这么有人情味的建议都能告诉员工。
“周经理”话锋一转,说:“但是我们是大公司,员工上班要求统一着装。你们要上班的话,还要交300元服装费。你们不在公司做了,把服装退给我们,我们就退钱。”
小李沉不住气,赶紧问:“交钱就可以领服装上班吗?”“那当然。领了服装就可以上班了。”小李又问:“那我可以看看车间在哪儿吗?”“急什么!领了服装就带你们去。怎么那么多事呢!”小王怕小李惹老板不高兴,赶紧拉拉小李,说回去拿钱。
下楼来,隐约觉得不太对劲的小王忍不住打了个电话到114查询台。查询台答复说没有“佳×公司”的电话,可能是公司没登记。
小李不信。她说:“你看嘛,大楼里还在装修,肯定是新公司,否则人家也不会现在招人。新公司的电话没登记是正常的。”想想也有道理,两人约定第二天一起去交服装费。
再次来到“佳×”。“周经理”拿出一式两份的合同递给小李。小李翻开一看,里面关于薪酬、责任等问题都已经事先写好了,她们只需要在首页签个名。小李一眼瞥见给她的合同上注明的是月薪1200元(原先谈的是1000元),以为捡到一个大便宜,赶紧掏出300元服装费,忙不迭地交了钱,也没仔细看合同,就在合同上签了名字。
小王倒是拿起一份合同细心地看了一遍。除了月薪和员工守则,合同上也没有特别的条款。她很放心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周经理”把第二份递给她,她想,既然是一样的,也不必细看了,拿笔爽快地签了。
事后,他们才知道,所谓“一式两份”的合同,其实“别有洞天”。先拿出的一份是普通的员工守则,一份在后面几页增加了任务量、工作时间、惩罚措施等特别苛刻的条款。
【真相大白】
签完合同,她们就算公司的员工了。小王手里紧紧攥着300元,还在犹豫。“周经理”拉开办公桌的抽屉,一阵摸索。小王告诉记者,当时抽屉里一阵哗啦啦的塑料袋响,听起来像是衣服袋子。她一高兴,捏着钱的手就伸出去了……
两人都把钱交了。“周经理”掏了半天,掏出两张沾染了油渍的旧《报价单》。他解释说,服装在总公司,人事部还没领来,所以要过几天才能发给她们。文员和营业员都要面对客户,因此对公司产品的型号、价格一定要熟悉,给她们每人发一张报价单,用三天时间背下来作为考试。考试合格才准上班。
“那我们现在先搬来公司住宿吧?”小李问,“公司不是包吃住的吗?”“慌什么,不要急着搬。先过了考试再说。”
还在懵懂中的两个女孩拿着300元钱换来的旧报价单,迷迷糊糊下了楼。她们发愁的是,那么多数字,三天时间怎么背得熟。
电梯间里,一位阿姨见她们手中的报价单,问她们:“你们是去了21楼的那家公司应聘吧?”小王说是。阿姨说:“千万别交钱给他们。他们是骗人的。招聘都招了两个多月了,经常有女孩上来找他们要被骗的钱。”
两个女孩犹自不信。下楼后,小王在公用电话亭接通“周经理”的电话,用广东话问他还招不招人。“周经理”在电话中说:“我们还招两个就满了。你快来面试吧。”小王耍了个心眼,问:“要交报名费吗?服装费呢?”“不交不交,我们怎么会收钱呢!”一样是“周经理”的声音,前后的答复却相差十万八千里。
小李还抱着一点希望。她说,她会在三天之内背熟报价表,老板就没借口推辞了。
小王却有点担心。在回关外哥哥家的车上,她看到另一位瘦弱的女孩小厉拿着跟她一模一样的工卡。她把自己的怀疑告诉了小厉,小厉叹口气说,她也有这种怀疑。“我右脚有点问题,去应聘从来都不会很顺利。这次应聘营业员居然没有任何问题!”
还没交服装费的小厉再次用电话试探:“明天我交了服装费,就算公司员工吧?”“算,当然算!”“那我还有一个朋友也想来,你们还招吗?”“招啊!明天你来,我们还要招两个。”
还是两个!小王和小厉彻底死了心,知道“佳×公司”永远都会还要再招两个人。
气愤之余,三个女孩子投诉到有关部门,但“皮球”始终被踢来踢去没有结果。
小王对记者说,我们实在找不到人来管这个事了,只能找你们了!
记者来到“佳×公司”。说明来意后,“周经理”十分镇静。他先是气势汹汹地要看记者证,然后又理直气壮地说三个女孩违反了公司规定,“是公司内部的事”,不需记者插手。记者把他们在招工中的花招一一拆穿。在确凿证据和记者一再的质问下,“周经理”和“潘主任”终于无话可说了。他们强辩:“现在没有钱,一分钱也拿不出来。下午再来。”
下午四点,三个女孩打来电话说:她们一起去拿钱,那个“周经理”骂骂咧咧了半天。虽然退还了她们的担保金和服装费共计750元,但还是以“工本费”的名义扣了每人20元。
最后,小王说:“我们又联系了一家招聘单位,这一次,不知道有没有可能不被骗。”
【采访手记】
小王她们的求职遭遇当然不是偶然现象。工作室热线电话里,记者几乎每天都能接到此类投诉。一个个被不同手段欺骗但一样令人同情的受骗故事告诉我们,有一批昧着良心的人,披着各色外衣,在做着骗取打工一族血汗钱的勾当。
我们之所以要不厌其烦地把小王她们的求职细节实录下来,是想说明两点:
一,招工骗子们一直在“孜孜不倦”地进行着骗术“创新”,需要各界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保护自己。如前文所述的合同签订过程,其骗技几达“心理暗示”的高度。应聘者落笔一签,从哪个角度看都将深度“入局”。
二,对于初至深圳、社会经验不足的农村青年,只要误入骗子公司,很难想像他们能不被一步步套牢。在这样的现实下,有关监管执法部门能否急民之所急,快速反应,有效出击制止行骗者。
当然,有关执法部门已经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目共睹,同时还受到法律法规、人员配备、部门协调等因素的掣肘。但劳务市场的规范不仅仅是目标,更应是与时俱进的措施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