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途换了公司个税怎么算

时间:2023-08-14 00:10:45 职场 我要投稿

  个人所得税换工作后,新单位要重新办理专项扣除申报,即新公司财务会根据个人工资,核算应纳的所得税,并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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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所得税换工作后,新单位要重新办理专项扣除申报,即新公司财务会根据个人工资,核算应纳的所得税,并代扣代缴。依照规定,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原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办理申报可以由单位办理申报或者个人自行申报。

  具体来讲:

  1.由单位按月发工资预扣税款时办理。

  除大病医疗以外,对其他五项扣除,您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首次享受时,需要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并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像“三险一金”一样,为您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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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自行在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一般来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您可以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

  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税款多退少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随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①不愿意通过单位办理扣除,

  未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的;②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③有大病医疗支出项目的;④纳税年度内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等情形。

  如果同时有两个以上发工资的单位,那么对同一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您只能选择从其中的一个单位办理扣除。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吗,合法吗

  个人所得税法没有规定公司必须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但是因为用人单位为扣缴义务人,所以通常单位有代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个人所得税缴税主体是自然人,公司是个税的扣缴义务人,公司让员工自己交个人所得税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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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劳动者换了单位,可由新用人单位的相关人员在次月的15日前为其申报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劳动者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则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如果原公司没有将当事人的信息改为离职状态的,则可以与原公司沟通协商,要求其及时变更,再由现公司依法为本人扣缴应缴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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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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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条第3款规定:“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第14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第3项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第4条第7项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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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工资薪金

  1.应纳税额的计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工资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工资个人所得税缴纳怎么计算

  个人工资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五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