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许可证在哪里办理

时间:2024-11-19 23:37:42 职场 我要投稿

  食品许可证在哪里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营业执照等,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的合法主体,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食品经营许可凭证,下面来看看食品许可证在哪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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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卫生许可证是在当地卫生局办理的。

  具体流程是:

  1、申请人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到当地受理窗口递交某某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提交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材料;

  3、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人员审批,在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受理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

  4、作出准予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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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1、先申请营业执照:

  任何店在经营的时候都必须有基本的营业执照。如果想要进行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那么食品店的`营业执照是很重要的,具备了营业执照才能够申请。

  2、在当地的食品监督部门提交申请:

  进行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时候需要在食品监督部门提交相关的申请,基本的申请通过了之后,才会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3、提交资料: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时候必须是实名制的,如果不是实名制就不能够申请。所以,申请的过程中必须要有的资料是本人身份证。

  4、开始办理:

  将以上这三个步骤完成之后,就可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提供你的营业执照,还需要健康证明、,然后经营自己的食品店。

  申请材料:

  1、经营许可申请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及房屋租赁协议;

  5、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

  6、经营许可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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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食品流通许可证在哪办?

  食品经营许可证在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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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

  对于食品流通的具体认定和处理情况,应当严格基于当事人的申请情况来进行办理,特别是对于相关证件的认定上,应当对是否具备经营资格进行处理,如果不具备经营资格的,那么行政管理部门是不会发放相关的证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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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管理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式样。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印制、发放等管理工作。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个体经营者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许可证编号、有效期、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投诉举报电话、发证机关、签发人、发证日期和二维码。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的,还应当在副本中载明仓库具体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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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由JY“经营”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1位主体业态代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6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四、日常监督管理人员为负责对食品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日常监督管理人员发生变化的`,可以通过签章的方式在许可证上变更。

  五、食品经营者应当妥善保管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