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荐]](http://p.c321.cn/00/l/c0acbbf8b7d6c0e003_5fbf7eea02bdd.jpg)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1
根据xx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的实施意见》和《xx市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落实好我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结合我院实情,制定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保障
为贯彻落实好上级主管部门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工作,成立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小组办公室,同时,建立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督导队和志愿者队,明确分工、职责。
二、工作目标
在全院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点,并推行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做到分类运送、分类处置,实现可回收垃圾的再利用。
三、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一)实施范围
医院所有区域。
(二)管理模式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要是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运行模式,从每个科室到每个楼层、到每幢楼、再到整个大院,层层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各科室为各自垃圾分类责任部门,物业公司为大院内公共区域责任单位(有二次分类等责任)。
(三)设施配置及分类流程
1、在医院门诊楼前、门诊楼一层过道、二层大厅分别布置1足有害垃圾桶(红色)、可回收垃圾桶(红色)、厨余垃圾桶(灰色)、其他类垃圾桶(蓝色)。在医院住院楼一至三层过道分别布置1组有害垃圾桶(红色)、可回收垃圾桶(红色)、厨余垃圾桶(灰色)、其他类垃圾桶(蓝色)。每个布置点均用红色标带圈示,并悬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示牌”。
2、每个区域小垃圾篓用不同颜色袋子套装区分。
3、分类流程:
(1)科室内产生垃圾要分类投放到生活垃圾桶和医疗垃圾桶内,满后生活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投放到各楼层卫生间分类垃圾桶内,再由保洁员每日定时收集投放到集中投放点,医疗垃圾由专门人员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点。
(2)科室内产生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投放到每层集中投放点,由保洁员定时统一收集到集中投放点。
(3)各区域产生的建筑垃圾、园林垃圾由后勤安排施工方或承包方到指定区域临时堆放,日产日清。
四、检查考核
1、每月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导队成员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检查,并在院务会或生活垃圾分类督导会议上进行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2、对落实垃圾分类不到位的责任科室,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整改通知书。对屡次未落实垃圾分类的责任科室上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约谈。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协作。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关键小事,各科室要积极主动,与监管人员、物业人员合作,形成多方合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推进我院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
(二)要宣传引导。
各科室要提升环保意识,紧扣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安排,切实加强科室职工的宣传教育培训,确保每一位职工都能熟练掌握分类知识。
(三)本方案自xxxx年xx月x日起施行,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相关问题的解释。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2
一、指导思想
我校有36个班级,900多名师生员工,每人每天都要产生一些垃圾,如废纸、旧书报、食品包装、厨余物品等,其中以废纸为最多。这些垃圾如果混杂在一起被运走,一方面是对资源的浪费,如废纸、塑料等完全可以再生利;另一方面,垃圾中有可能混有少量有害物品,会造成环境污染。另外,少数学生平时乱扔垃圾,既影响校园环境,又会养成不良的习惯,这也不利于学生环保意识的培养。
鉴于上述情况,学校在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思想指导下,培养学生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的意识,让垃圾分类成为一种习惯。同时进行环保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学生影响家庭、社区,为我区实施垃圾分类打好基础。
二、活动的口号
资源回收,清洁校园,保护环境,和谐发展。
三、活动的宣传
1、在校长室、教导处的领导下,由少先队大队部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书,号召人人参与。每人在倡议书上签名,并转化为自己的直接行动,为保护环境尽一份力。
2、发放《垃圾来源及学生处置方式的问卷调查》,让师生反思自己的行为。
四、具体分类收集工作安排及要求
人员配备
1、加强领导,由校长室牵头,各部门协作,大队辅导员卢桂香负责每天的垃圾分类情况和监督计量工作。
2、各班由班主任、环保小卫士负责,各办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垃圾分类的要求进行监督执行,每周进行小结,每天定人、定时进行垃圾清倒。
工具配备:
1、垃圾收集处3处,分别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
2、班级发垃圾桶2个,为可回收,不可回收。
3、学校大厅配有废旧电池回收专用箱。
4、实验室配有实验废液回收缸。
垃圾收集的类别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师生产生的垃圾主要为:
A类:废旧报纸和草稿纸、作业本、各类产品的纸质包装。
B类:食品包装、各种产品的塑料包装、各种塑料袋、饮料瓶等。
C类:废旧电池、废油墨盒、实验废液。
D类:不可回收垃圾
垃圾收集的方法
1、教室产生的垃圾,分类后在统一时间送交学校垃圾收集箱。
3、废旧电池、实验废液由学校统一收缴后交上级部门处理。
4、文印室的废墨盒由文印室人员统一保管集中处理。
五、加强监督、强化管理
1、总务处、少先队大队部对分类情况进行统一检查评比。
2、每周对垃圾分类的情况进行评比,对可回收垃圾的计量进行汇总。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3
第一条:垃圾分类指导
1、制定详细的垃圾分类指导手册,由医务人员和患者共同遵守和执行。
2、对医院的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进行宣传,提高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垃圾分类意识。
第二条:分类收集设施
1、在医院内设立不同类型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包括有害垃圾桶、可回收垃圾桶、食品垃圾桶等。
2、设立垃圾分类专用区域,便于医务人员和患者进行垃圾分类投放。
第三条:专业处理机构合作
1、与专业垃圾处理机构合作,确保垃圾分类管理的安全和有效。
2、对于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及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处理和回收利用。
第四条:激励机制
1、建立垃圾分类管理激励机制,对垃圾分类工作出色的个人和科室进行表彰和奖励。
2、设立垃圾分类管理的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相应的管理要求。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对于医院环境整洁与公共卫生至关重要。医院产生的生活垃圾种类繁多,涉及到废纸、食品残渣、废弃物品、医疗废品等。合理分类处理这些废弃物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环境污染,保护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健康。
第五条:宣传教育
1、医院要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管理的重要性,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和标语,向医务人员和患者宣传垃圾分类的`知识和方法。
2、通过内部培训和外部专家讲座等形式,提高医务人员的垃圾分类意识和技能。
3、利用医院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体手段,向患者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第六条:设施建设
1、为医务人员和患者提供便利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如在各科室、病房、护士站等常用区域设置分类垃圾箱,并明确标识不同类别的垃圾。
2、配备垃圾分类收集器具,如有害垃圾桶、可回收物容器、食品废物箱等。
3、与医院周边社区合作,建立回收站点,方便患者进行废纸、废塑料等可回收物的分类回收。
第七条:分类处理
1、垃圾分类提取员要定期收集不同类型的垃圾,通过分类回收、焚烧、压缩等方式进行处理。
2、有害废物要专门收集和妥善处理,通过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
3、食品废物要通过专门的垃圾处理设备进行高温消毒和分解处理,以防止传染病的传播。
4、可回收物要经过分类处理后再进行回收利用,如废纸要进行压缩包装,废塑料要进行清洗和破碎。
第八条:监督检查
1、医院要定期对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增设垃圾分类管理专职人员,负责监督和指导全院垃圾分类工作的落实。
3、在医院内部设立垃圾分类监控摄像头,加强对医务人员和患者垃圾分类行为的监督。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4
1.医疗废物的概念
医疗废物是指医院所有需要丢弃、不能再利用的废物,包括生物性的和非生物性的,也包括生活垃圾;是指在病人进行诊断、治疗、护理等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虽然医疗垃圾仅占城市固体废物的3%,但它含有多种病原微生物、有害的化学物质、易造成锐器损伤等,对人民健康构成极大的威胁,我国《危险废物分类》中将来自于临床的医疗废弃物视为1号危险物品。
2.医疗废物的危害
由于医疗废物具有全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污染等特征,其所含有的微生物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废物的几十、几百甚至上千倍,如处理不当,会成为医院感染和社会环境公害源,更严重可成为疾病流行的源头。医疗废物中含有不同程度的细菌、病毒和有害物质。而且废物中的有机物不仅滋生蚊蝇造成疾病的传播,并且在腐败分解时释放出的氨气(NH3)、硫化氢(H2S)等恶臭气体,生成多种有害物质,污染大气,危害人体健康;同时也是造成医院内交叉感染和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由医疗废物引起的交叉感染占社会交叉感染率的20%。
3.医疗废物的分类及其收集与运送
3.1医疗废物的分类
(1)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2)病理性废物:指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试验动物尸体。
(3)损伤性废物:指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4)药物性废物: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药品。
(5)化学性废物: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化学物品。
3.2废物的收集及运送
(1)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确保包装物或容器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破损的包装应按治疗废物处理。
(2)废物盛放不能过满,大于3/4时就应封口,封口紧实严密,注明科室和数量。
(3)分类收集,禁混;禁漏;禁污(利器放入利器盒内,非利器放入包装袋内)。
(4)运送时防止流失、泄露、扩散和直接接触身体;运送医疗物废物应使用防渗透、放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各种包装和运送工具应有专用医疗废物标识。
(5)建立医疗废物暂存处、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并设专人负责管理。
(6)做好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和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及经办人签名等,资料保存三年。
(7)对垃圾暂存处、设施及时清洁和消毒处理,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8)医疗垃圾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天,每日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9)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应在48小时内及时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导致传染病发生时,按有关规定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
4.医疗废物的处理办法
医疗废物的'处理技术在我国还处于摸索阶段,优选方法仍不够成熟。目前相关的处理技术大体分为三类:
①高温处理法,如焚烧法、热解法和汽化法;
②替代型处理法,如化学消毒法、高温高压蒸汽灭菌法、干法热消毒法、微波处理法和安全填埋法;
③创新型技术,如等离子技术、放射技术。用于处理医疗垃圾已有多种技术,根据处理原理不同,一般可分为灭菌消毒法、焚烧法、等离子体法、热解法和卫生填埋法等。
灭菌消毒法:灭菌消毒处理方法较多,可采取高温高压蒸汽灭菌法、化学消毒法、微波消毒法等。灭菌消毒法主要是通过高温、高压、化学试剂、一定频率或波长的微波等技术,破坏微生物及病毒的生存环境,降低医疗垃圾对人体健康及环境危害的程度。
高温焚烧法:根据研究,医疗垃圾中占总重量92%的组分为可燃性成分,不可燃成分仅为8%,在一定温度和充足的氧气条件下,可以完全燃烧成灰烬。焚烧处理是一个深度氧化的化学过程,在高温火焰作用下,焚烧设备内的医疗垃圾经过烘干、引燃、焚烧三个阶段将其转化成残渣和气体,病原微生物和有害物质在焚烧过程中也因高温而被有效破坏,还能有效实现减容和减重。焚烧法适用于各种传染性医疗垃圾,是医疗垃圾处理领域的主流技术。
热解处理法:热解法是利用垃圾中有机物的热不稳定性,将医疗垃圾中有机成分在无氧或贫氧的条件下高温加热,用热能使化合物的化合键断裂,使大分子量的有机物转变为可燃性气体、液体燃料和焦炭的过程。这种处理技术与焚烧法相比温度较低,无明火燃烧过程,重金属等大都保持在残渣之中,可回收大量的热能,较好地解决了医疗垃圾焚烧处理技术的最大难题。
等离子体法:等离子体法是处理医疗垃圾的一项创新技术,它消毒杀菌的原理是:用等离子体电弧炉产生的高温杀死医疗垃圾中的所有微生物,摧毁残留于细胞的毒性药物和有毒的化学药剂,并将金属锐器及无机化学品熔融,使其彻底销毁。
电弧炉处理技术:电弧炉是以电弧加热的批次式反应炉,其燃烧温度约为1650~3300℃,停留时间约8~10min。电弧炉的电极棒透过交变电流产生强大磁性搅拌作用,废弃物与钢液能充分混拌,废物在极高温情况下被裂解氧化成CO和H O,从而传染性病菌能在极短的时间内被完全破坏。电弧炉技术最早在日本被用于处理医疗废物。
辐照技术:辐照处理技术是利用电子束杀灭微生物和细菌。电离辐射源(如Co60)激发出来的电子与处理对象分子结构中的电子发生相互作用,所积累的能量可以破坏有机化合物的化学键,从而将微生物加以裂解破坏。但是辐照技术不能用来处理放射性物质,还需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防护。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xx-2020年)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推进我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全市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通过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分类投放准确率达9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100%,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建成公共机构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运转体系。
三、分类标准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四类。
(一)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二)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 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废相纸及废油墨等。
(三)厨余垃圾。包括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四)其他垃圾。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一次性塑料袋、泡沫餐盒、被污染的纸张等。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灯箱广告牌、道德讲堂、三会一课等方式,讲解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知识,提高 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营造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氛围。
(二)强化培训。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根据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教育,不断提高 干部职工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三)完善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做到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标志清晰、设置合理、配置齐全。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可回收物专门收集场所,为干部职工分类投放垃圾提供便利条件。
(四)健全收运体系。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要求,各级公共机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引入社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企业等方式,完善收运体系,建立收运台账,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可回收物。其中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按照相关资产管理规定,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他可回收物,可选择与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处置协议,按照相关约定,采取定时、定点等方式进行回收处置。市供销社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和建设,促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收集利用。
有害垃圾。单位办公区域要设置有害垃圾专用收集容器或场所,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对不同种类的有害垃圾要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与回收公司协议确定具体回收频率。
厨余垃圾。餐厨垃圾须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餐厨垃圾应交由专业回收公司进行回收无害化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按照原有运输处理模式进行清理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充分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刻理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二)广泛宣传。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当好主角。要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
(三)明确责任。各干部职工要把垃圾分类作为党委的一项重要任务。镇党委书记谢小云为第一责任人,综合执法办负责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督导;并确定熊成为督导员,负责专门引导本单位生活分类投放及管理,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查。镇督导员要加强对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督导,确保将生活垃圾分类落实到位。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6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26号)要求,结合福建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我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着力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改善全省人居环境。
坚持政府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实施路径;坚持立法先行,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法规体系;坚持教育引导,动员全民参与;坚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示范,以设区市辖区为单元,带动居民小区连线成片整体推进,逐步扩大垃圾强制分类范围。
(二)目标任务
加快出台垃圾分类实施办法,福州市、厦门市20xx年底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办法;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20xx年底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办法或实施方案。
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厦门市、福州市城市建成区分别于20xx年、20xx年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除厦门外,福州、泉州、漳州、莆田、三明、龙岩等6个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设区市20xx年至少选择1个区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建成区于20xx年前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xx年,全省基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一)主体范围。全省到20xx年前在设区市建成区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以设区市辖区为单元,居住区域、单位区域、公共区域连线成片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
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单位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厦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有条件区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
(二)强制分类要求。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细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有害垃圾必须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 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定时收运。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鼓励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海鲜产品(水产品)、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三、积极引导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根据试点情况完善立法,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
(一)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实施居民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二)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居住社区可探索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实施“四分类”。结合当地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实行社会分类与专业分类相结合,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投放。“湿垃圾”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根据垃圾产生量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所单独设置,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推动建筑垃圾和园林绿化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处置。
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
(一)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环卫主管部门要加快组织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设施,有条件的增加大件垃圾破碎、分拣设施,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直运、定点定时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二)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通过“以旧换新”“押金退换”等方式,利用现有物流体系,推进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鼓励定时定点开展大件垃圾、园林垃圾收集和再生利用工作,有条件的鼓励建设收集处置专用场所。
(三)完善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加快危险废弃物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有条件的大型农贸市场、果品批发市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大型企业等有机易腐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单位自行建设相对集中的处理设施,避免分类后易腐垃圾直接进入城市焚烧厂或填埋场。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20xx年底前,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和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20xx年底前,按照《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完成具体项目建设,对即将饱和的垃圾填埋场要实施新建扩建。
(四)积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产业园区)。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促进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20xx年底前,福州、厦门、漳州、泉州、龙岩要力争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产业园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定期研究相关工作。设区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切实承担起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快制定辖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工作推进,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将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通报批评,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省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强化督促检查,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纳入省文明城市、生态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食品安全创建城市、人居环境奖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各类创建活动的考核评价体系。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级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共同做好工作。
环卫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组织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中的重大问题。
发改部门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审批、核准等相关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发挥省预算内基建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经信部门负责推进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推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等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推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的回收管理,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有害垃圾的运输、处置监督管理,督促加快危险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依法对违反环境保护 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宣传、教育部门负责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和指导各类媒体和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将垃圾分类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的评测内容。教育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幼儿园、小学、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学内容。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的规定,督促指导本行业系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完善政策法规。各地要加快推进立法,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制定完善引导政策和收费政策,保障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所需经费。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开展垃圾“计量收费”。积极争取中央基建投资政策,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严格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投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资源化和再生产品应用项目。出台相关市场推广引导机制,促进低值废品回收。
(四)创新体制机制。实行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各类型区域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相关考评激励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提升垃圾分类回收整体水平。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监管。
(五)动员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公众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绿色环保理念,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共青团、妇联要动员团员青年、基层妇女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党支部、居委会、老人会、志愿者协会等基层力量,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强化国民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开展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7
为了标准各工程的垃圾管理,为广阔业主营造一个平安卫生的环境,同时为了确保垃圾的及时外运处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 垃圾的分类:
依据小区目前的垃圾情况,分为装修物垃圾、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和不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三大类。
1.1装修物垃圾:是指装修房屋所遗弃的废料且不容易清运对周边环境产生危害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保温材料类(石棉、聚酯)、化学品废弃物(废漆,废料,碎砖块、包装过滤袋等)。 1.2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是指虽然暂时报废或遗弃不用,但经过处理可以利用;或此处无用它处有用,以及可以被废品回收部门回收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可以利用的金属类、木板类、书刊类、文件类、塑料类及包装材料等。
1.3不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是指无法经处理回收利用,需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尘渣类、排污废渣、生活类、(蔬菜根、叶、果皮、核等)等。
二、垃圾定点设置及垃圾分类存放划定
2.1垃圾定点设置:垃圾存放采用定点设置的方法,并实施分类存放管理,以利于外运处理和日常管理。垃圾定点区以各工程实际情况而定划分的定点区域。
2.2区域放置垃圾类别定义:
2.2.1 装修物垃圾类区存放各工程业主装修所遗弃的`废弃装修物等
2.2.2 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区存放可经过自己处理后循环利用的垃圾
2.2.3 不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区存放不能处理回收利用的和须经市政废品回收站处理的垃圾(菜叶、果皮)等垃圾。
三、垃圾的分类管理制度
各工程依据垃圾产生的种类特点,严格实施分类存放,并确保及时转运至公司的垃圾中转站,实施分区存放,部门对输送的垃圾分类质量负责到底。
四、其它考前须知
4.1各工程为确保垃圾的分类丢弃,在每栋楼前必须至少有两个垃圾桶,用来存放可燃及生活垃圾,并确保在垃圾接受时间段将垃圾运送到指定位置。
4.2各工程垃圾在被输送过程中,因垃圾分类不好而发生处理不当情况,相应责任由垃圾产生部门及接受人员承当责任。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8
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开展理念,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根底、政府推动、全院参与的垃圾分类制度,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绿色开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医院管理和效劳,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强化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全院员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员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气氛。
三、完善机制,创新开展,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极分类效率。
四、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原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五、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级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
六、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平安原那么,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
七、餐饮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防止混入废餐具、望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
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
八、易腐垃圾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漏、遗撒和臭气的控制。
十、发动全院员工积极参与,树立垃极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限多种形式的直传教自活动,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医院垃圾分类导员及自思者队伍,引导分类投放。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9
我校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一不得、两分类、一引导”(不得将有毒垃圾混进其他各类生活垃圾,搞好日常干活、烫垃圾两分类,引导将可回收物通过贩售方式列入再生资源废旧利用体系,或科围可回收物搜集容器)。校内教职工、学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用符合要求的垃圾袋或者容器分类导入生活垃圾,严禁随意飞溅、堆满生活垃圾。
一、分类投放标准
校园生活内垃圾按照规定的四种类别展开分类。校园内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绿化垃圾及实验室废弃物等按照有关规定展开处理,不得混进生活垃圾导入。
(一)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二)有毒垃圾,就是指废电池、废为灯管、废为药品、废为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身心健康或者自然环境导致轻易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三)湿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
(四)干活垃圾,即为其它垃圾,就是硝普钠可回收物、有毒垃圾、烫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
二、投放、收运工作
(一)学生和教职工宿舍区
宿舍内干湿分离,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单独放置。师生定时带到集中垃圾箱房分类投放。房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到操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
(二)教学、实验及办公楼宇
生活垃圾分类小组指导师生分类投放,各室垃圾桶由各负责人及时收集,并定时放置到户外指定位置,干湿垃圾日产日清。
(三)食堂
师生用餐完毕后,应将餐具和垃圾统一带至餐具回收处分类投放。外带食物残余等湿垃圾也投至食堂厨余垃圾桶统一处理。食堂厨余垃圾对接负责人日产日清,其余垃圾按规定投放。
(四)实验室
实验室的垃圾自产自清,实验废物分类收集后单独妥善处理,无危险性垃圾放至垃圾站,不得将垃圾随意倾倒、堆放。
(五)校园道路和室外公共区域
校园道路垃圾桶由负责人清运,并进行必要的二次分拣,对于垃圾易满溢时间及区域,增加清运频次。
第十条搜集、运输单位应按照以下规定,对生活垃圾展开分类搜集、运输:
(一)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实行定期或者预约收集、运输;
(二)对湿垃圾推行每日定时搜集、运输;
(三)对干垃圾实行定期收集、运输;
(四)清扫作业场地,维持生活垃圾搜集设施和周边环境整洁干净。
具体清运地点和时间由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10
我校落实生活垃圾分类“一严禁、两分类、一鼓励”。校内教职工、学生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用符合要求的垃圾袋或者容器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
一、分类投放标准
校园生活内垃圾按照规定的四种类别进行分类。校园内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绿化垃圾及实验室废弃物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严禁混入生活垃圾投放。
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有害垃圾,是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湿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
干垃圾,即其它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
二、投放、收运工作
学生和教职工宿舍区
宿舍内干湿分离,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单独放置。师生定时带到集中垃圾箱房分类投放。房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到操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
教学、实验及办公楼宇
生活垃圾分类小组指导师生分类投放,各室垃圾桶由各负责人及时收集,并定时放置到户外指定位置,干湿垃圾日产日清。
食堂
师生用餐完毕后,应将餐具和垃圾统一带至餐具回收处分类投放。外带食物残余等湿垃圾也投至食堂厨余垃圾桶统一处理。食堂厨余垃圾对接负责人日产日清,其余垃圾按规定投放。
实验室
实验室的垃圾自产自清,实验废物分类收集后单独妥善处理,无危险性垃圾放至垃圾站,不得将垃圾随意倾倒、堆放。
校园道路和室外公共区域
校园道路垃圾桶由负责人清运,并进行必要的二次分拣,对于垃圾易满溢时间及区域,增加清运频次。
第十条收集、运输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
(一)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实行定期或者预约收集、运输;
(二)对湿垃圾实行每日定时收集、运输;
(三)对干垃圾实行定期收集、运输; 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具体清运地点和时间由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11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巩固治理工作成效,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治理,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垃圾“出口”问题,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生态环境,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改善民生,保护环境。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要围绕改善和提高城乡人居环境、降低生活垃圾污染,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展开,努力构建“城乡统筹、结合实际、技术合理、环保达标”的生活垃圾治理机制。
(二)统一规划、因地制宜。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设施的设计和规划,要与我镇各村经济产业发展规划、自然地理条件、人口密集度、生活垃圾成分、性质和日产量等实际情况紧密结合,按照方便群众、宜于清运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
(三)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鼓励和推广垃圾分类收集、生态治理,鼓励垃圾资源回收再利用。
二、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垃圾分类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建立,初步形成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及分类治理的管理和运行体系,先期以村为试点,在随后在全镇范围内逐步展开。
逐步建立起“组分类、村(组)收集、分类处置,乡(村)转运、集中治理”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工作目标。
三、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方式和设施布局
(一)治理方式
我镇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原则是:分类治理和集中清运相结合,片区治理与就近简易治理相结合。
(1)分类治理:
①组分类:每组农户配置分类垃圾桶两个,分别标注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在垃圾装桶时进行初分。
②分类收集。
由群众自行将初分后的垃圾投放至垃圾生态治理池中或定时沿线收集的垃圾车。
③村(组)分类处置。
垃圾生态治理池中三类垃圾(可降解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由垃圾分类员分类处置:可降解垃圾在堆肥治理后在村组确定的生态治理区就地填埋;可回收垃圾交由再生资源公司收购或废品收购站回收;不可回收垃圾转运至乡垃圾转运站。
④转运。
我乡将垃圾中转站中的不可回收垃圾集中转运至垃圾治理厂。
⑤集中治理。
垃圾治理厂对不可回收垃圾进行集中科学治理。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标准要求,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尽量减少有害有毒废弃物和带传染性废弃物的数重,有利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生活垃圾按一般生活垃圾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2)就近简易治理。
在地域偏远、交通不便的行政村设置垃圾分类池,垃圾收集分类后就近进行“无害化”治理和填埋。
在河流和邻近水源地附近绝对禁止搞集中填埋,防止污染水源。 (二)设施布局
(1)建立村垃圾分类治理池、收集转运站,配备垃圾清运员、垃圾分类员和垃圾清运车。
在各村人口密集处,根据实际设置垃圾分类治理池和分类收集转运房。 每村至少设置1个垃圾收集转运站,人口密度较大或行政区域较大的村,可结合实际设置多个垃圾收集转运房。
保洁员、分类员、清运员要分工协作、互为补充、相互联动,各村要结合实际,大力推行保洁员、分类员和清运员“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实行“一岗多责”保洁员、分类员和清运员既要负责自身的环卫保洁工作,同时要承担环境监督、分类治理知识宣传和乡村道路安全监管的职责,实现“人员减量化、职责多样化”的目标。
(2)运输工具配备。
结合实际,在交通方便,地域较小、人口相对较少的村原则上配置机动垃圾收集车,巡回收集、清运;在交通便捷、地域较广、人口相对较多的村,原则上配置小型垃圾收集车,巡回收集、清运;每个垃圾中转站配置大型垃圾清运收集车,鼓励采取对外承包、租赁、社会融资等灵活多样、切合实际的方式解决。
(3)可回收垃圾回收网点布局。
设置1座农村生活可回收垃圾固定回收站;结合实际,在村布设固定或流动回收站,流动回收站1月至少进行流动回收1次;建立起分类员—回收站—回收中心的回收治理模式。
四、资金筹集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广量大,涉及千家万户,所需资金巨大。
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要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的原则,积极拓宽筹资渠道,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筹资的新路子,扩大资金来源,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个人捐资、出资,加快农村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建设;在运行经费筹集上,要按照“受益群众筹一点、垃圾回收换一点、镇财政补贴一点、市财政补助一点”的“四个一点”的'方式进行筹集。
镇直机关、街道商户等单位的保洁费用标准由镇参照相关收费标准确定并收取;财政投入按照“科学测算、以奖代补、包干使用”的原则,将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所需人、财、物进行科学测算后,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初镇人民政府拨出专项资金,包干使用。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所有费用、车辆、人员队伍由各村统一确定、调配、安排、使用。
保洁员、分类员的聘用,要尽量向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局倾斜;在垃圾清运车辆对外承包或租赁时,要将垃圾清运员一并纳入统筹考虑解决。
五、工作职责
按照“属地管辖”原则,镇人民政府全面负责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机制的建设、运行工作;各村、社区负责垃圾保洁员、清运员、分类员的聘用、管理和考核工作乡政府的指导下做好垃圾分类治理设施的选点、建设工作。
垃圾分类员、清运员:垃圾分类员负责对分类治理池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治理;垃圾清运员负责定时沿清运线收集农户初分垃圾至垃圾生态治理池和对垃圾生态池分类后的垃圾进行转运。
垃圾分类员和清运员共同负责将可降解池中堆肥垃圾清运至村组确定的生态治理区填埋治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机制的建设,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垃圾面源污染,落实“三个延伸”和推动城乡环境持续改善的根本性举措,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治本之策,是今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中心工作。
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列入本单位当前的重要中心工作之一,及早谋划,认真研究,扎实推进。
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自治作用,把环境治理编写进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里,可通过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形式,发动村(居)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治理,引导村(居)民在参与中增强保护环境卫生意识,不断提升乡风文明程度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综合效果,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推动我乡治理工作再上台阶。
(二)科学规划,整合资源。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科学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对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基础设施进行规划和布局,严禁出现闲置、浪费;在建设时,要与前期建设的各种垃圾房、池结合考虑、统筹安排,进行升级、改造,节约建设成本,提高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作用。
(三)履职尽责,协作配合。
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建立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切实按照工作安排,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严禁不作为;要加强沟通衔接,积极对接,强化配合,主动服务,整合工作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快速、全力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在既定的时间节点内全面、圆满完成下达的工作任务。
(四)深入宣传,广泛动员。
镇人民政府将加大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的宣传、引导;切实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普及垃圾分类治理的相关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各村通过院坝会、户主会,深入宣讲相关知识,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拥护、自觉参与到垃圾分类治理工作中,营造良好氛围。
(五)强化督查,严肃考核。
镇人民政府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迟缓、进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时扣除相应分值;对因机制建设工作不力给全乡治理工作带来被动和负面影响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并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12
校园垃圾,作为生活在校园里的师生自身产生的垃圾,虽然比较单一,但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会影响学校的环境,而且还会产生一定的污染。针对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制度。
在当今社会,环保意识越来越浓厚,合理的处理垃圾和促进环保对每个人都是十分重要的,学校要加强这方面的宣传,让师生充分了解其重要性。
实施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工作
1、拟定垃圾分类处理办法,依其性质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有毒等类。对于有毒垃圾,尤其应谨慎处理,避免污染中毒事件发生。配合环何部门回收清除计划,制定阶段回收目标,予以逐步完成。
2、办理资源回收计划,利用各种集会,向学生加以宣传垃圾分类资源回收概念,进而影响社区。诸如纸类、瓶罐类及金属类等均应分类收集、储存并妥善加以利用。
3、办理资源减量工作,将每日全校师生午餐的废弃物清除、回收、自理。每日午餐及校园落叶等有机垃圾,含有大量水分不易处理,做堆肥处理,减少垃圾处理量。
4、学校垃圾应每日清理,并于校内适当场所,设置标示明类之垃圾容器,保持容器四周清洁,检查有无堆置杂物等情形,以常保校园环境整洁。
执行实验及实习废弃物管理
1、本办法指废弃物包括自然科学实验室及其它专用教室等产生的废弃物,可分三项:固体:实验所产生有害固体废弃物,如药品器材、容器、玻璃、陶瓷等。液体:化学药品、油墨、废水等。气体:粉状污染物、挥发性有机气体、恶臭气体等。
2、实验室内放置红色及蓝色储存桶,用以分别存放放弃物。蓝桶:放置无毒害之一般废弃桶。红桶:放置无毒害之可回收废弃物。
3、实验室内放置标签废酸类、废碱类、废金属类及废有机溶剂之储存桶,存放一般无毒之实验液,避免直接排放造成环境污染。
4、各类废弃物妥善处理后,卫生组定期联系环保单位外运处理。
为了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在我校的顺利推行,现在制定如下考核评价制度:
1、要求各班每天除可回收垃圾之外,必须放学后倒入指定地点。如果还保留在教室,大队部值日值日生会对该班级进行扣分。
2、对于可回收垃圾,每周一次投放于学校指定地点,学校进行统一处理,对于做的.好或者不好的班级会进行加减班级分数的处理。
3、各班配备相应分类的垃圾桶。请保持垃圾桶盖、内壁都干净无污渍。垃圾桶应摆放于固定位置,各类垃圾应分类投放,严禁混投、乱投。对于脏污、混投的现象将进行扣分处理。
4、垃圾分类所加减的分数与期末的班主任考核挂钩,作为加分项,抽查本班学生知晓率,抽查按时按量上垃圾分类课程。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13
第一条:准确分类
1、医院生活垃圾应根据不同属性准确分类。按照固体废物、食品废物、有害废物和可回收物等四类进行分类。
2、医护人员要在源头进行垃圾分类,将垃圾正确投放到不同的垃圾桶中,避免混淆和污染。
第二条:分类收集
1、医院要设立垃圾分类收集点,将不同类别的垃圾放置于相应的分类垃圾桶中。
2、有害废物应特别加强收集和处理,不得与其他垃圾混合。
3、可回收物要经过专门的处理后再进行回收利用。
4、废弃药品要统一回收,防止错放或非法流入市场。
第三条:分类处理
1、固体废物要进行专门的'处理,包括压缩、包装和分类处置。
2、食品废物要经过垃圾处理设备进行高温消毒和分解处理,以防止传染病的传播。
3、有害废物要专门收集并交由专业机构进行安全处置,确保不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
4、可回收物要进行二次利用,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第四条:监督检查
1、医院要设立垃圾分类管理专职负责人,负责垃圾分类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2、定期对医院的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并及时整改。
3、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鼓励医务人员和患者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管理。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14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关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开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因地制宜,不断完善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开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中心的管理和效劳,创造优良的就诊环境。
〔二〕根本原那么。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本中心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气氛。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地气候特征、开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完善机制,创新开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鼓励约束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主要目标。到20xx年底,根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到达35%以上。
二、局部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一〕实施区域。20xx年底前,在以下重点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1.直辖市、省会城市和方案单列市。
2.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确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包括:河北省邯郸市、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铜陵市、江西省宜春市、山东省泰安市、湖北省宜昌市、四川省广元市、四川省德阳市、西藏自治区日喀那么市、陕西省咸阳市。
3.鼓励各省〔区〕结合实际,选择本地区具备条件的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各地新城新区应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主体范围。上述区域内的以下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播送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三〕强制分类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于20xx年底前制定出台方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方法处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平安原那么,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鼓励骨干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尚无终端处置设施的城市,应尽快建设完善。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那么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防止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三、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城市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前述对有关单位和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应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试点,并根据试点情况完善地方性法规,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本方案发布前已制定地方性法规、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提出强制要求的,从其规定。
〔一〕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二〕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居民社区设置专门设施对“湿垃圾”就地处理,或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
〔一〕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防止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二〕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三〕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平安处置。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已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的城市,要在稳定运营的根底上推动区域全覆盖。尚未建成餐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城市,可暂不要求居民对厨余“湿垃圾”单独分类。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标准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平安、环保利用。
〔四〕探索建立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探索建立集垃圾燃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平安化、清洁化、集约化、高效化配置相关设施,促进基地内各类根底设施共建共享,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
五、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卫生城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园林城市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创立活动中,逐步将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列为考核指标;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工负责推进相关工作;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予以处分。
〔二〕健全法律法规。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法律制度,推动相关城市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
〔三〕完善支持政策。按照污染者付费原那么,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发挥中央基建投资引导带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严格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地方财政应对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的建设运行予以支持。
〔四〕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效劳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促进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效劳。
〔五〕发动社会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国民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气氛。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15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xx〕2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xx〕170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坚持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方向,以实现农村垃圾全面治理为核心,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立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引导农村居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习惯,逐步实现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生活和谐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依靠群众。
坚持农村垃圾治理公益性事业属性,全面落实各级政府的职责,特别是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序参与农村垃圾治理,全民动员,上下联动,共同推进村容村貌改善,建设美好家园。
城乡统筹,合理布局。
坚持“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配套设施共享、城乡统筹治理”,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垃圾处理设施,统筹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城乡衔接、一体发展的农村垃圾治理体系。
因地制宜、科学治理。
坚持效益为先,结合镇村人口规模、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选择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的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模式,防止简单照搬城市模式和治理标准,坚决杜绝“一刀切”。
健全机制,长效管理。
坚持治标与治本、集中整治与全面推进相结合,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完善保障措施,固化治理成效,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农村垃圾治理持久深入开展,坚决防止“走过场”、“一阵风”。
(三)工作目标
xx年2月底前,各市(州)、县(市、区)分别完成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完成时限、重点任务、进度安排、保障措施。
xx年,全面完成村庄陈年垃圾清理。
全省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60%以上,60%的村庄垃圾得到治理。
xx年,全省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90%,70%的村庄垃圾得到治理。
xx年,全省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100%,90%的村庄垃圾得到治理。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设施建设
1.配置村庄垃圾处理设施。
加快建设村庄垃圾收集点,配置收集车辆、清扫工具等设施,确保垃圾及时收集。
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一处垃圾集中收集点,并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及自然地理条件合理配置不同类型的垃圾收集车辆。
逐步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设施,鼓励村民利用筐、桶等已有器具自备户用垃圾收集容器。
2.配置乡镇转运车辆。
提高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的.卫生水平,逐步普及密闭运输车辆,有条件的可配置压缩式运输车,确保垃圾能及时清运,并建立与垃圾清运体系相配套、可共享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3.建设垃圾处理场。
优先利用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城镇现有处理设施容量不足时要进行新建、改建或扩建,转运距离较长的,应在乡镇或中心村庄统筹建设处理场。
新建垃圾处理设施,要合理布局。
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处理场应远离江河湖泊和邻近水源地,尽量不安排在村头、路口。
(二)全面实行村庄保洁制度。
根据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合理配置保洁员,负责村内垃圾收集、公共环境保洁、可再生资源分类回收等工作,原则上每个村庄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鼓励采用村集体内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保洁员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通过制定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
(三)建立日常管护机制。
各县(市、区)要制定农村垃圾简易分类、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长效管理制度,明确收运和处理设施管理维护的责任主体,建立设施设备定期维护检查制度,及时修缮破损设施设备。
培训操作人员和保洁员,严格执行垃圾收集和转运技术要求,确保垃圾收运及时、到位、长效。
(四)推行垃圾源头减量。
适合在农村消纳的垃圾应分类后就地减量。
果皮、枝叶、厨余等可降解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或者利用农村沼气设施与畜禽粪便以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发展生物质能源;灰渣、建筑垃圾等惰性垃圾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可再生资源应尽可能回收,鼓励企业加大回收力度,提高利用效率;有毒有害垃圾应单独回收,送相关废物处理中心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彻底清理陈年垃圾。
全面排查农村陈年垃圾堆弃情况,集中力量,限定时间,重点清理路边、河边、坑塘沟渠等地方堆弃的垃圾。
禁止城市向农村转移垃圾,防止在村庄周边新增垃圾堆放点。 (六)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推广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经济高效、可持续运行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推动建设一批畜禽粪污原地收储、转运、固体粪便集中堆肥等设施和有机肥加工厂。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建立健全秸秆收集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饲料化利用,实施秸秆能源化集中供气、供电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供热等项目。
推进农田残膜回收,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健全农膜回收网点,加强废旧农膜加工企业能力建设。
建立农资包装废弃物贮运机制,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包装物。
(七)规范处置农村工业固体废物。
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无害化管理措施,坚决查处在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推动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能源化、建材化等综合利用技术。
依托现有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集中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
三、治理要求
(一)科学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坚持源头治理,以农户为主体,积极推行集中回收、就地减量、统一转运等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减少进入处理末端的垃圾量。
对塑料(农膜)、玻璃、纸类、金属等可再生资源尽可能回收,鼓励企业加大回收力度,提高回收利用率;对厨余、果皮、枝叶、秸秆和粪便等可降解的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或生态循环处理;对砖瓦、石块、渣土、煤灰等惰性垃圾,应铺路填坑或就地填埋;对废电池、农资农药包装废弃物、废灯管、废油漆、废旧化学品和过期药品等有害垃圾,应单独收储收集,按有关规定处理。
切实加强对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避免因非法倾倒、堆置等造成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污染。
(二)因地制宜确定垃圾处理模式。
根据村庄人口分布、运距等条件合理确定垃圾直运或中转运输等方式,县城周边村庄实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远离县城的镇村实行“户分类、组收集、村转运、乡镇处理”的模式,远离城镇、村庄分散的地区,选择“户分类、村收集、连片村处理”、“户分类、村收集、村处理”等模式。
(三)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
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村庄,应就近纳入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边远山区等交通不便的村庄,原则上应就地进行处理,没有条件就地处理的应妥善储存后定期外运处理。
确定终端处理工艺时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要选择符合环保要求、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
推行卫生化的填埋、焚烧、堆肥或沼气处理,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逐步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简易填埋设施和小型焚烧炉。
(四)积极动员农民群众参与。
村庄保洁事务应由村民民主讨论决定,应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
要让村民参与村规民约的制定、设施配置的决策、保洁质量和费用使用的监管。
调动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动员村民主动履行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等义务。
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公益广告、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及乡村学校少年宫、道德讲堂、村广播室、文化活动室、乡村文明一条街等阵地,宣传垃圾治理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
宣传要贴近群众、进村入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州)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农村垃圾治理负总责,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农村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整合各类资源,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保洁队伍建设和收集转运设施的日常运行。
村委会负责组织动员村民,制定村规民约,做好村庄保洁。
(二)明确分工,合力推进
省政府建立全省农村垃圾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农村垃圾治理的政策措施,协调省级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农村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 省委农办参与制定农村垃圾治理相关政策,做好政策落实有关工作。 省文明办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省级文明村镇创建考核及“五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内容。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相关规划,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负责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
省财政厅负责统筹现有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治理,监督指导资金的规范使用。
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组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农村垃圾治理予以重点支持,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考核内容,对农村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农牧厅负责加强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农资包装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省商务厅、省供销社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省爱卫办负责协调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将农村垃圾治理情况纳入卫生乡镇的考核内容。
省妇联负责发动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农村垃圾治理。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
省财政统筹现有资金,给予积极支持。
各县(市、区)要在准确测算垃圾处理成本的基础上,建立财政补助、乡(镇)村补贴、农户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
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乡、村出资和村民适度缴费(投工投劳)用于支付本辖区村庄清扫保洁,垃圾分类、收集及运输等费用。
要积极推行市场化运作,探索通过PPP模式引入企业或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
鼓励社会帮扶、捐资捐赠治理农村垃圾。
(四)广泛宣传,农户参与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深入宣讲农村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基础知识、生态环保常识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要结合开展文明农户、卫生家庭、美丽庭院、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大力宣传农村垃圾治理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树立和表彰优秀典型,营造全方位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广泛调动村民主人翁意识,动员村民主动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引领文明新风。
(五)加强督导,严格考评
全省将加强对各地垃圾治理任务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等情况的督查指导,定期通报进展情况,严格绩效评价。
对工作进展快、成效明显、机制完善的县(市、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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