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是否有权收取开瓶费吗?所谓开瓶费,原本是商品厂家和服务员之间的一种促销和奖励制度,由厂家根据服务员提供的本厂产品的商标或者瓶盖,在一定期限给服务员一定奖励,可视为一种促销费用,起初和消费场所本没有关系。但是后来慢慢演变成消费场所的经营者独自收取费用的行为,就是说厂家不一定都给这笔费用,服务员也不一定能拿到,但是经营者却自行定价收取数额不等的“开瓶费”。它的存在本身就具有争议。所以更不要说是否有权收取它了。
收取开瓶费就是一地道的“霸王条款”,因为它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开瓶费产生了一种管理者助长经营者谋取高额暴利,让消费者这一弱势群里无助、被人宰割。也正是因为我们缺乏相关的维权知识,才会使自己的消费权益被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