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爱情作文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爱情作文 篇1
我站在水边,站在你可以看见的位置。
阳光从稠密的树林中穿过来,在我的四周留下星星点点的斑痕。你斜靠在肩头的遮阳花伞正可以供我仰望。
天空的湛蓝很适合你此刻的风格,动静相宜的色调让你身上的红、黄、蓝、绿,恰到好处地飘扬在阳光身后,美丽中的娇艳和娇艳中的动人,是你此刻最真实的写照。
桥上没有风,清澈透亮的小河静静流经你站立的桥下,用似水温柔和波澜不惊装饰你身旁的风景。天高云淡是秋高气爽里最常见的气质,它的忠诚与善解人意比想象中的细腻和朴实。
我站在水边等你。等你从桥上走到桥下,等你走过那片草地,然后穿过稠密的树林,走到离我很近的地方,走成我身旁美丽的秋色。
秋阳,无限温暖;秋风,清新流畅;秋水,灵动纯洁;秋云,曼妙轻盈;就连过路的尘埃,也都闲适写意。
这样的'季节,我当然希望,希望秋天能够很圆满地成全了我怀旧的约定,希望它能将收获渲染得无比喜庆和成熟,让簇拥在我们周围的浅蓝、金黄、翠绿全都富丽堂皇,不但浪漫有趣,而且温馨宜人,让我们在充满喜悦的湖边漫步,像一对还愿的香客,历历在目的,是从前一同秋游的情景。
此时此刻,我最大的担心是,我只是与美丽的童话擦肩而过。
爱情作文 篇2
她做了一个男人的情人。虽然也知道他有家有业,可是她还是忍不住做了人家的情人。
他爱她。这很重要,况且,他是四有新人:有房、有车、有型、有款。三十岁的男人,正是风华正茂的好年龄,心甘情愿做他的情人,还因为他说过,我爱的当然是你,给我时间,我会把最好的给你。她以为,最好的,一定是一个家,女人再疯、再浪漫,还是要一个家的。她年轻漂亮又风情,以为自己是等得起的',她给他的时间是五年。
所以,她常常觉得自己是幸运的,找到的情人这样地爱自己:她可以不在烈日炎炎下找工作;可以不被老板骂,就守在他送的大房子里,等待他回来,做羹汤给他喝。然而她发现,再晚,他也是要回家的。
即使有一次生日她把他灌醉,他还是挣扎着起来回家了,她追出去问:“为什么一定要回家?”他回答:“那是责任。”
这句话刺伤了她的心。她一下子明白,他们之间也许是激情、是游戏,但唯独不是爱,因为爱里,是有责任的。那时,她就动了离开他的念头,可是几年来,两个人已经牵着筋连着骨了,谈分手哪会如此容易?她究竟是舍不得,照样是等他回来,和他一起偷偷去另一个城市旅行,只有在另一个城市里,他才敢在光天化日下牵着她的手,那种牵手的感觉真是好,常常让她有流泪的冲动。
她明白,到底,她只是一个情人而已。她提出去一次他的家,那时,他的妻刚好去了娘家。执拗不过她,他带她去了。一进门,他脱掉外套,然后摘下领带,换了拖鞋。她站在门口,呆呆地看着他,一下子愣了。
几个细微的动作让她一下子崩溃了!他是回家了。只有回家了才会脱外套、摘领带、换拖鞋,而去她那里,他没有一次这样做过!如果脱衣服也是因为要和她缠绵,那是情不自禁脱掉的,而每次事后,他才会慌张地找拖鞋。
她心酸地站在门口,他边往里走边说:“看,她人干净,哪里都收拾得井井有条。看,这是我们家的小客厅。这是我们家的厨房,这是我们家的书房……”
她忍了好久的泪终于扑簌簌掉了下来。她知道,五年算什么?再过五十年他都不会离婚,从来,男人把这里当做了家啊!一个有家的男人,他怎么会离婚?
他继续说着,并没有注意到她的神态,等他回头时,才发现人去楼空,跟让来的女子已经飘下楼去。是应该说再见的时候了,她回头望着那橘黄色的窗帘,知道自己应该谢幕了,那始终不曾露面的他的妻,她自认为是情敌的女人,以一个“家”打败了她。她输得体无完肤!她拿出手机,给他发了一条短信:情人再见。那再见,不是真的再见,而是永远的不见。
爱情作文 篇3
她听着<同桌的你> ,突然想起了他,她的同桌,还有她认定的初恋,也许不算是,懵懂着那些青涩的感情,明明知道种在心里的种子就是一颗无花果,无言的结局,但始终无法停止。时隔多年,再无音讯,事已至此,回忆也是轻松的,没有那么多负累,因为她的日子过成她想要的模样,这就够了,平淡里的甜蜜一尘不染。
八十年代的校园是封建的,每个怀春的少年都彼此暗暗爱慕着,不动声色的关注着,名副其实的暗恋着。老师就利用着一点,把男女同学分配到一桌,利于管理课堂纪律。
他和她是同桌,也许是日子久了,默契有余,友谊不足,他们一直和睦相处,但课桌中间的38线被刻画得沟壑一样深,谁都不曾逾越。
他经常忘带钢笔水,经常用胳膊肘轻轻的碰碰她,她心领神会,把钢笔水递给他,但从来没有说什么,哈,时间久了语言都是多余的了。
他学习很好,而她的成绩始终排在中间,不上也不下,就像她的人,不冷也不热,安安静静的不惹人注意。她经常回答不出老师的提问,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喜欢把老师提问的答案写在纸上,她不会时,他就把写好的答案轻轻的挪在她面前的课桌上,从此她不再尴尬到下课都不想活动一下的地步。因为感激,她小小的心里就有了一个他。
毕业了,各班都忙着拍毕业照留念,他故意站在她的身后,她也好希望他能永远的这样保护她。
可他考上了大学,去了南方,她留在了北方,进了父亲的工厂,当了一名工人,他们从此天各一方。从此没了交集,那些年的羞涩情感淡薄得行不成一根红线,转身的瞬间,那条线就打结了,不知会纠缠多少年?
他毕业就留在了南方,成了公司老总的乘龙快婿,自然事业爱情双丰收。而她每每念着他的好,媒人介绍的每个人都必须和她 心里的他过招,都败下阵来。最终还是经不住母亲的软磨硬泡,和她的同事结婚了。但她心里一直有个他,无形的存在着。
十几年过去了,丈夫对她呵护倍加,努力工作,让她过着她想要的日子,她感觉自己很幸福,心里那个他慢慢的被淡化了,渐渐的',如小桥流水,平静的很。
一天,她的一个同学加好友打电话说要同学聚会,联系到全班同学了,她问,是吗?都来吗?。是的都来。她心里咯噔一下,突然想到了他,原来他依然很有分量,还能激起层层浪花。她失眠了,二十年,他不知怎么过的,一点音讯也没有,甚至她一直没有勇气问过,马上要见面了,该怎么面对?该笑一下?还是装作若无其事?该怎么办合适,但她很想知道他还记得自己吗?
这一天终于到了,她犹豫了,不去了,就说工作忙,没时间,不好吧?她忐忑着,如果没有他,没有从前的故事,她会迫不及待的,她很矛盾,趁此机会她就能知道,他过的怎么样?好不好? 但好不好与自己有关系吗?只有她自己知道。
会场上,有好多生面孔,多少年没见了,都变了,褪去青壳,成熟了好多。她在寻找他,那些年我们一起走过,这些年我们似曾相识,感慨着,迷惑着,寒暄着,很多人都不记得名字了,也有好多人不记得她了,各自介绍着自己,喧闹的场面让她眩晕,本来她就是喜欢安静的女人。吃饭的时间到了,各就各位,怎么还不见他,难道他变得让她认不得了吗?班长点名了,真的他没来,她有些失落,其实她还是很想见到他的,就他缺席了,他不是说来的吗?她有些为他担忧。
大家都相互敬酒,只有她心不在焉,他怎么还没来,不会出什么事了吧?突然,有人猛的推开了房门,全场哗然,好像那个明星到场了,粉丝们疯狂的欢呼一样,是他吗?眉宇间依稀存在当年俊朗的气息,身体微胖,但给人的感官是风流倜傥,他似乎没有什么变化,但她感觉有些陌生,原来他和同学都有来往的,所以他一到场大家就认得他,唯独她。邻座的同学告诉她:‘他可是一个集团的副总,八面威风,每次回来都是他请客,唯独联系不到你’。
酒桌上她无心恋战,正想悄悄的退去,他端着酒杯来的她的身边,‘怎么,要走?’ 她先是一愣,而后尴尬的一笑,‘没’,她本来就很腼腆,他这么一说,就更手足无措了,有些慌乱的她被他按在座位上,她的脸一下子涨的通红,其实她一滴酒也没喝,他笑了笑,‘你没变,和当年的你一样,为这个 ,喝一杯吧?’ 她机械的举起酒杯,但没喝,‘好,你随意,我干了!’ 然后在她耳边悄悄的说了句,别走,一会我送你。她一直期待有这样的场面出现,可出现了,她有些茫然,等还是不等?她记得临出门时丈夫帮她打扮得端庄得体,平日她不爱打扮,但很整洁,名副其实的贤妻良母,所以交际也少,自己感觉与这个社会都脱节了,跟不上时代了,殊不知她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平平淡淡,不急也不慌,遇事不动声色,别人很难知道她在想些什么,她就是地地道道的烟火女子。
酒席终于散了,各自起身道别,亦如当年的毕业典礼,留下的只是照片中自己的身影 ,他还是站在她的身后,手轻轻的放在她的肩上,她感觉无比的温暖。
他把她拉进自己的车,好有派哦,雷克萨斯,她见都没见过,是听同学们说的。天很冷,刚下过雪还未来得及融化,车子走过的地方,压过两道永远不会交汇的车辙,这不正是他们的命。
爱情作文 篇4
今天是妈妈骑友团的一对骑友结婚的日子,爸爸妈妈带我一起去喝喜酒。
我们来到朱兰矿山招待所,远远就看到门前立着一个大牌子,骑着单车追逐爱情,全球首映,哇!好隆重呀!,漂亮的新郎新娘站在门前迎接我们。我们走进大厅,大厅内到处花团锦簇,喜气洋洋, 骑友团的很多叔叔阿姨都在这里了,我兴奋的'和他们打招呼。
婚礼开始了,大厅内热闹非凡,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回答互动问题,听说答对了有红包,我马上来了精神,第一个问题主持人问,新郎新娘是什么时候认识的,这个我早就听妈妈说过,看到有很多 人举手,我直接跑上台大声回答,叔叔阿姨是去年吃汤圆的时候认识的,答对了,我急忙伸手要红包,拿到红包打开一看,原来里面没有钱,只有一张纸条,“明年结婚纪念日,我请客你买单”哇!太 搞笑了,答对问题还要我请客。最后我把祝福的话送给新郎新娘。
仪式结束了,我们开始开怀畅饮,阳光的叔叔,漂亮的阿姨一定会过上幸福的日子!
爱情作文 篇5
《爱情公寓》是我最最最喜欢的爱情搞笑剧。这里描写了几位男男女女中发生形形色色的搞笑故事。我可以称得上是《爱情公寓》的忠实粉丝了,我看过第一部、第二部、第三部,里面发生的事和里面搞怪的语句令我笑的连肚子都爆了。
曾小贤——《爱情公寓》中的“烂好男人”。他那句“好男人就是我,我就是曾小贤”令我印象深刻。在剧中,曾小贤暗恋着彪悍的胡一菲,但是,他这个“烂好男人”却不敢向胡一菲表白,于是,他坚持了整整两年。但在第三年的时候,出现了一个“绊脚石”——诺澜。诺澜也暗恋着曾小贤,曾小贤只得在两者之间选择一位……
吕子乔——《爱情公寓》中的花花公子,但是,他的心里始终有一个位置是留给陈美嘉的。陈美嘉是一个可爱单纯的人。她的'“我一口盐汽水喷死你”也令我开怀大笑。但是,她在第二部的时候没有出现,令我有点失望,后来,在第三部的时候,她又出现了,并在第三部大结局的时候怀孕了……
陆展博——《爱情公寓》中胡一菲的弟弟。他有点2,但却让他泡到了富家千金—林宛瑜,但最终还是没有走到一起。不过我衷心祝福他能够找到他的公主……
爱情作文 篇6
老师叫我们这周的周记写我们的爱情观,老实说这还是我第一次写有关爱情的东西,要知道这话题可是我们这个年纪他人眼中的禁区啊。
爱情,最初看《还珠格格》入迷的时候,那时我才六七岁吧,我以为那就是爱情了——像小燕子那样的轰轰烈烈,无怨无悔;像紫薇那样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像香妃那样执着,忠贞。渐渐的,我觉得爱情就是无怨无悔的.为对方付出,不要求回报;爱情是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
可我从来没有想过我要的爱情是什么。直到有一天,当我静静地坐在沙发上,听着厨房里爷爷奶奶炒菜发出的锅碗瓢盆碰撞的声音,菜在锅里吱吱叫的声音;看着爸妈一起逗弟弟的画面,我突然醒悟,这才是我要的爱情。什么轰轰烈烈,无怨无悔;什么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这些我都不在乎,我要的是两个人在一起,平平淡淡地过一辈子就足够了。
记得去英国的夏令营时候,我们住在一对老夫妇家,下午有时间的时候,他们经常会带我们去公园散步。金色的夕阳懒懒的洒下,两位老人手牵着手慢慢地走着,脚下不时地有小松鼠跑来,围着他们的脚边转。跟在他们后面,将这一刻定格在相机里,并取名为“黄昏恋”。其实爱情的最高境界是什么,不就是老的时候和心爱的人每天都可以手牵着手漫步在夕阳之下,互相说着悄悄话。携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家楼下有一家音响店,经常爱播一首歌,歌词我只记得一句“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每当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我的脚步总会放慢许多。看来这家店的老板是我的知音。其实最浪漫的事并不是什么海誓山盟、甜言蜜语,像氓一开始对女主人公“信誓旦旦”,女主人公也“不思其反”,可到头来换得的却是“反是不思”啊!最浪漫的应该是一句“让我们一起慢慢变老吧。”
这就是我所追求,所向往的爱情,或许简单,或许不浪漫,可这种细水长流的爱情却是我认为最浪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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