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爱情作文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爱情作文 篇1
每一段爱情的故事,无论是怎么样的开端,总是会有一个结局,不管是一见钟情也好,或者是慢慢加热起来的爱情,都会有一个结局,而至于结局是悲剧抑或喜剧,于咱们的魔童兄弟不成器地看法看来,全都是一个完美的结局。好友修罗兄弟曾经十分纳闷地问咱们的魔童兄弟:“为什么说每一段爱情故事的结局,无论是悲剧抑或喜剧,都是一个完美的结局呢?”
那时咱们的魔童兄弟正值心灰意懒之际,且还立志要完成一部与爱情有关的著述——《爱情魔幻秘笈》,于是便沉下心来闭关笔耕,只待到这一部与爱情有关的著述完成了之后,就要从此挂靴封笔,不再练习写作了,更甚至连自己写了十几年的“日行一文”的坏习惯,都要从此给戒了,以免日后被饿死。
因是失恋的次数多了,故此咱们的魔童兄弟对于爱情这么一回事,也就有了许多个人的看法,于种种的失败当中总结经验,并将自身数年来对爱情的感悟,以及许多的朋友们的经历,一些经历过的爱情故事尽录于笔下,将“爱情”一事当做了“学问”来研究。
于咱们的魔童兄弟看来,每一段爱情故事的结局,无论是悲剧抑或喜剧,都是一个完美的结局。若是以喜剧收场结局,则皆大欢喜谁都愿意看到;若是悲剧收场,只要双方人身安全,不会闹出人命官司来,自然也是一桩好事来的。倘若分手是双方都不情愿的,则双方都还会有别的人来爱;倘若是一方伤心一方开心,则因为有人得到了真正的爱情,也是应该为他而感到开心的,则于失恋的那位,由于有了失恋的经验,下次拍拖之时,也就会少了许多挫折,毕竟“失败是成功之母”嘛,更何况失恋的一方若是还有点文学气质的话,极有可能会成为一名新的文学家的,君不见古往今来的许多文学家,大多都是自失恋之后才能奋发图强笔耕不缀,最终成就了一代“文学宗师”的,所以将失恋臂喻成“文学家之父”,大概也是不会错的,倘是文笔不济的'人,如咱们的魔童兄弟,顶不济的也能够闭关于家中,挤牙膏一般地凑字数,也可完成一部《爱情魔幻秘笈》。
那日好友阿鬼兄弟新至,颇为热心地安慰了刚失恋的咱们的魔童兄弟,且还带来了一大堆的面巾纸,要送与咱们的魔童兄弟,以便做伤心哭泣之时擦拭用途,见咱们的魔童兄弟正潜心修学“爱情”这门功课,不禁惊讶十分,待到见了咱们的魔童兄弟的一篇文章之时,才禁不住地怒斥咱们的魔童兄弟道:“所谓的爱情最完美的结局,莫过于能够娶到自己最深爱的人,倘若不能,至少也要娶个拥有着魔鬼般完美身材的美女,最低的标准,也起码得娶个富有的女子,方才可算是完美,不然的话,这一辈子恐怕是要白活啦!”
爱情作文 篇2
又见蔷薇花开,薄荷凋谢,一季姹紫嫣红的百花绽放,蓝天白云相互呼应,绝美的好风景,处处鸟语花香,龟姐的爱情3。穿过厚厚的丛林深处,一个不起眼的小坟墓显得如此的凄凉,杂草丛生,一如一个不曾过问的灵魂在悄悄的泣语。岁月穿梭过往,往事一幕幕被勾起。那个有关蔷薇,有关薄荷的故事一一呈现在记忆之窗。 她出生那天,蔷薇花开,一季的艳阳天,因此父母给她起了一个绝美的名字:蔷薇。她是那种极其安静却略带一丝丝忧郁的女生,独来独往。
她从不笑,泠漠常挂,直到遇见他-一个阳光般灿烂的英俊男生。
很久以前,她就在学校里听说过他的鼎鼎大名,家境殷实,帅气阳光,却玩世不恭,打架成家常便饭。她做梦都没有想到,他会插到她们班念书,并很意外的成了她的同桌。
她对他的到来并不感兴趣,也许是因为小小的自卑,她的心已逐渐变的麻木不仁,整天爱做白日梦,直到老师叫她站起来回答问题时,她仍在那里发痴,随即哄笑声一浪高过一浪,老师脸被气的苍白。
””夏蔷薇,起来,滚出去"”
她突然从睡梦中回过了神,已来不及了,气势凶凶的老师一手抓起她的衣服,一面将她往外推。
””住手””只见一双手用尽全身的力气把她拉在一旁,是他,一切来的太突然,为了她,他顶撞老师,被学校记了大过。
因此,她很感激他,在那个即将参加高考的收获季节,她心中悄悄的刻下了他的'脸。从那开始,她像着了魔似的狂啃书本,用尽所有的力气去攫取知识,是为了他,也许只有考上理想中的大学才可以逐渐缩小横跨在他俩之间的贫富差距。
她成绩突飞猛进,他却开始恋爱,他爱上了年级的大美女,那个叫苏薄荷的绝美女子。听着听着,她的心开始往下沉,她被伤着了,伤的很深很深。
他和她的话题,永远是围绕着苏薄荷,比如今天晓荷穿了什么样的衣服,又喜欢上了什么文学书籍。他言语中的甜蜜神情,那么痴迷,那么安详,仿佛薄荷一直占据了他的整个生命。
每次,她路过校园的那片蔷薇花海,总会看见他牵着她的手,紧紧的牵住。爱情注定是门当户对,权势相映,年级所有人都知道,他俩的家长已同意了这桩婚事,并花钱为二人买了同一所大学。
她羡慕苏薄荷的出众,更嫉妒她拥有了他的全部,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她在课堂间突然写给他一张小纸条:"你爱蔷薇吗?"他顿时瞥了她一眼,似笑非笑,用笔快速的回了句:"傻瓜,我爱校园的蔷薇花,更爱你这个带刺的蔷薇:"她的脸逐渐变红,害羞的低下头去,嘴角便泛起了一丝丝的微笑。也正是这句话,更让她坚定了要和他念同一所大学的决心。
时光流逝,光阴似箭,她终于盼到了与他同一所大学的喜讯通知。有关年少的纯纯记忆,她仍会惦记,是因为他,静静地填满了她所有的空白回忆。
一切不曾改变,只是大学校园里整片盛放的清凉芳草是薄荷,而不是蔷薇花,薄荷散漫一地,香气怡人。也许,是因为苏薄荷的到来才让所有男生迷恋上了淡淡的薄荷草。
理所当然的,苏薄荷成了绝色校花,追求者无数,这让他很担忧,整天愁眉苦脸。于是在念大二时,他选择秘密登记结婚,这消息只告诉她一个老同学,她听后笑的很是灿烂,转身却流下了一行行清泪。 她是开心的,因为他终于娶到了他心目中的晓荷,只要他曾爱过蔷薇,哪怕他爱上的只是蔷薇花开,她已心满意足。
校园里还是出现那一幕,他牵起她的手,紧紧的,这一次,是丈夫牵着妻子的手。她偶尔会碰到他俩,那时三人不约而同的相视一笑,便开始谈论高中岁月的故事,但从不提起他为她记大过的事情。
也许是她有了悲伤,也许是她失去了爱情,从那开始她拼命的减肥,玩命的塑身,终于,她脱胎换骨,傲视群芳。瘦下来的她,很美很美,一如她的名字夏蔷薇般美丽。
她开始有众多男生追求,但从没有一个人打动过她的心,原来,她的心里一直有缺口,有一种深深的失落。
某天,他突然来找她,她很惊讶,尽管这一天她已经等了很久很久。他眼睛通红的告诉她,他家生意破产,欠帐无数,薄荷竟意外的爱上了别人,他希望她能帮忙开导下薄荷。末了,他幽怨地说:没有了晓荷,我绝不独活。
她沉默了,没有出声,她突然抬头看了他一眼,才发现,当年那个英俊潇洒的男生已不复存在,眼前这个脸色苍白憔悴的男人依然让她为之心疼。
她随他去找薄荷时,薄荷正和一名男子在教室里疯狂的接吻。她担心的一幕还是发生了,他像一头暴怒的狮子般把拳头挥向薄荷,随后他与那男子厮打在一起,这时,薄荷突然拿出一把水果刀,朝他腹部狂刺下去,顿时血流成河。
再见到他时,是在医院。他见到她的第一句话是:"蔷薇,你说,薄荷还会回到我身边吗?"
她没有答,原来她的等待显得如此力不从心,从一个蔷薇花开的时节等到薄荷草遍布的大学,她又得到了什么呢?
也许,呆在校园里只会令她更痛苦,也许,她已心如死灰,再无留恋。于是,在大三下学期那年,她决绝地选择退学,一个人远走它乡,她没有与任何人联络,临走前留给他一张小纸条:"你曾说过你爱蔷薇,你的爱带刺,伤我一生。"
后来,对她来说,没有未来。直到后来她真的遇上一个长的像极他的男人,她便将自己嫁了出去。
孩子满月当天,她回到了阔别已久的父母身边,往事云淡风轻,却已物是人非。她还是听到了有关他的消息,他那年出院后与苏薄荷离了婚,薄荷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从此他变的神智不清,精神恍惚,嘴里不停的念着/蔷薇带刺/这四个字,他前几天过马路时突然死于车祸。
她的眼泪顿时流了下来,心开始逐渐的抽痛。原来,他最终是爱她的,只是他的爱来的太迟太迟,她又何尝不爱他呢?当一段真爱如果需要靠历经时间的洗涤来证明,一切已变得多余,等待更加显得苍白无力。
她爱他又能怎样?他俩永远不可能走在一起,在她最爱他的时候,他却选择与苏薄荷结婚,一切的开始也是另一段故事的结束,他究竟有没有看见夏蔷薇的眼泪呢?
兴许是看见了,却回避着蔷薇的泪,只因为害怕薄荷的残落。
又是一季薄荷花开,蔷薇凋谢。一望无际的天空,浮云朵朵,一地的姹紫嫣红,春风满面,一处处的绝美风景,显得如此的生机勃勃。鸟儿蹄叫,似在吟唱着一首挽歌,一首有关爱情的悲歌。夏蔷薇最终选择去看他,她拿着一束妖烧的红玫瑰穿过那些厚厚杂草来到他的墓碑旁时,泪水横流。
爱情作文 篇3
人生就像花开花落,只有在花瓣完全舒展的那一瞬间,才能绽放出最灿烂的光辉。
“爱情”,这个在无数青少年中看似美好的字眼,就如同刚刚长成的果子,虽然诱人,但实是苦涩的,可望,不可及。一个果子的形成需要大地的滋养、阳光的孕育以及水流的.灌溉所哺育而形成的。像我们这个年纪,如果因为欲望,而去品尝“爱情果”,结果只会害人害己。
在班上,我和男生们做朋友,成天与他们打成一片,所以就引来班上一些同学,私底下偷偷议论我和哪个男生怎么怎么了……有时竟被误以为是谈恋爱。呵,记住,我们才是中学生,懂什么叫做真正的爱情?我听到这些消息,我也不会在意,因为,交朋友,不分男女,这才是真正意义的我。正如许嵩的歌曲《素颜》中唱到:我做我的改变,又何必纠结!是啊,我们都只是学校里最最普通的朋友,怎么会出现什么海誓山盟的爱情呢?
我认为,真正的爱情,要经受时间的考验。可以是轰轰烈烈的,也可以是平平凡凡的,但最重要的就是刻骨铭心的!
爱情作文 篇4
爸爸把金秋的喜悦写在脸上,妈妈把甜甜的期待缝在我的衣服上,我则静静地聚精会神地收集着一家人的幸福。当然,我和哥哥占据的空间最大。
有一天下着倾盆大雨,我在学校回不了家,学校就要关门了。我立刻给妈妈打了电话,没想到,爸爸妈妈出去旅游了,让我跑来跑去的很匆忙。突然,“轰隆隆”的声音震耳欲聋,响彻云霄,吓了我一跳。我只希望有人带我回家。果然奇迹出现了,哥哥冒着风雨。“我知道哥哥的笑容是不情愿的,但当我看到哥哥的湿裤子时,我忍不住哭了。我哭着说:“哥哥,你真好。”然后我抱住弟弟,握着他汗湿的手,走回家。
高大的身躯,我的支撑,这是我的兄弟。哥哥给我的爱,比山高,比海深。
世界上有很多种爱,比如爱,博爱,仁等等。
有很多可爱的人可以给我,包括爸爸妈妈爷爷...
但是我感觉来之不易的爱是哥哥给我的爱,我至今还记得。
那天发高烧,月经来了,叔叔阿姨姐姐哥哥都来看我。
我对他们给我的礼物很满意,但我最喜欢的是哥哥给我的“光子精灵”。
“光子精灵”是用哥哥攒了一个月的早餐钱买的溜溜球。一家店最多能卖五六个“光子精灵”,每个周六早上只能买“光子精灵”。
经过多次积累经验,哥哥又在凌晨四点半出发了。在去那里的路上,他很匆忙,摔倒了。他顾不上疼痛,所以起身跑了。到店后,幸好只有一个人在排队。这次哥哥终于买了“光子精灵”。
收到这份礼物后,我很开心,我知道这是哥哥对我的爱。
我有一个哥哥,比我大四岁,脾气很倔。如果有人说起他,他会“闭门造车”,不理别人。但是对我很好。对我来说,吃饭和娱乐总是必要的。
有一天我和哥哥去小区玩,碰巧看到妹妹在5楼遛狗,一只小博美犬。它有长长的白发,一双小眼睛,但并不缺乏精神。它的四条腿跑起来像滚雪球。它一直围着我转,用小爪子“握手”。
和狗玩的不亦乐乎,完全忘了妈妈对我的叮嘱:“小区车多,小心,别被撞了!”。突然,我似乎听到了自行车车轮骨发出的“嘣”的声音。我抬头一看,发现一辆自行车就在拐角处。速度仿佛立刻把我敲上天。我吓傻了,全身都好像冻僵了,走不动了。
就在这时,一双小手把我硬拽了过去,紧紧地抱在怀里。我一看,原来是我弟弟。我看到他满脸震惊,但他总是像母鸡一样紧紧地抱着我,好像他一松手,我就又有危险了。
每次我和哥哥闹,他都不在乎。都说我们像兄弟姐妹。我想说:“哥哥对我比哥哥姐姐好!”
爸爸把金秋的喜悦写在脸上,妈妈把甜甜的期待缝在衣服里,我则静静地聚精会神地收集着一家人的幸福。当然,我和哥哥占据的空间最大。
有一天下着倾盆大雨,我在学校回不了家,学校就要关门了。我立刻给妈妈打了电话,却发现爸爸妈妈已经去旅游了,这让我急得团团转。突然,“轰隆隆”的声音震耳欲聋,响彻云霄,让我非常害怕。我只希望有人带我回家。果然奇迹出现了。哥哥冒着风雨,踏上凹凸不平的泥泞道路,笑着说:“哥哥,我们回家吧。”我知道哥哥的笑容是不情愿的',但是看到哥哥湿湿的裤子,我忍不住流下了眼泪。哭着说:“哥哥,你真好。”我拥抱了弟弟,握着弟弟汗湿的手,走回家...
高大的身躯,我的支撑,这是我的兄弟。哥哥对我的爱,比山高,比海深。
哥哥,我从小就有哥哥,但是我没有哥哥。
我们小的时候他总是欺负我,但是我不恨他。我大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见面就不说话。
我只记得四年前我们唯一一次一起抢遥控器。我对哥哥没有感情。他什么也没跟我说,但是最近,不知怎么的我因为他的话哭了。他对我和我姐说,不知不觉,你们都长大了。我看到后,哭了。感觉这就是哥哥的爱。这是哥哥的爱,但这就够了。
我不需要我哥哥没事的时候跟我打招呼。我觉得平淡的幸福是人能记住的,这是最幸福的事。真的够了。我不说,但是我羡慕别人有能为自己奋斗的兄弟。我羡慕他们和兄弟打架。我羡慕他们和他们的兄弟一起吃冰淇淋。我羡慕他们...但是我老了,我想我现在很幸福。虽然哥哥只是说了一句话,但我不介意,因为够了。我和妹妹为此很开心,哥哥也当爸爸了,责任越来越重。哥哥,我和姐姐会为你加油的。现在的生活很满足,知足常乐,呵呵!
兄妹,我们会幸福的。
爱情作文 篇5
这个世界只有三种颜色:红色、蓝色和绿色。红色是冲动,是激情,是毁灭一切的力量;蓝色是忧郁,是深刻,是沉沦一切的力量;绿色是平和,是安逸,是抚慰一切的力量;经过红色的爱情,蓝色的失恋,那么绿色的思念就是你最好的心灵鸡汤。
有一个女孩失恋了,她伤的很深很深,觉得整个世界都抛弃了她,甚至想到了死。她发誓这辈子再也不谈恋爱了。她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一个男孩,于是男孩开始不断的安慰她,鼓励她,每天编好玩的短信逗她开心。就这样,女孩渐渐从痛苦中恢复过来,又变得和往日般活泼可爱。
忽然有一天,女孩没有收到他发来的短信,心里有一种莫名的失落和不安。她问自己:“是不是喜欢上了这个男孩?”她想起了自己的誓言,也开始努力强迫自己不去想他,但男孩的影子总是若隐若现的在脑海里飘来飘去。她觉得这种思念怪怪的,和原来恋爱时的感觉不一样。当她恋爱时,那种思念就象火一样炽烈,不断的燃烧着,吞噬着自己的一切,占据了自己全部的'灵魂,除了思再也不能做任何事了;而现在呢,她说不清,她从未感到还有这样一种思念是淡淡的,有点虚无但又无处不在,不需要付出什么却总能感到一种温情,就象在房间的角落里摆上了一束百合,淡淡的幽香弥散了整个房间,却又不会让你刻意地去想,让你感到不自在。
女孩决心要弄明白。一天,男孩给她打电话问她最近过的是否开心。聊着聊着,她突然问这个男孩为什么没有女朋友,要不要帮他介绍一个。她问的时候心跳的很快,但又装出一副开玩笑的口气。当男孩说好啊,也不知道那来的勇气,她突然说:“那就考虑一下我吧。”电话那端沉默了好久,女孩觉得自己太冲动了,预感到自己好象要毁掉什么似的。男孩终于开口说:“我们还是象这样做朋友的好。”她不甘心地问:“为什么呢?你不喜欢我什么地方?”又是一阵好久的沉默。最后,男孩用一种缓慢的口气,好象要让每个字都沉进女孩的心里似的,说:“我担心,如果以后你再失恋了,就没有人再来安慰你了。”
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了,女孩终于明白:有一种思念不是爱情。有一种思念不是爱情:这种思念是平和的,是温馨的,是不掺任何杂念的,没有任何专属味道,没有任何占有的意念。女孩突然想起男孩曾经说过,这个世界只有三种颜色:红色、蓝色和绿色。红色是冲动,是激情,是毁灭一切的力量;蓝色是忧郁,是深刻,是沉沦一切的力量;绿色是平和,是安逸,是抚慰一切的力量;经过红色的爱情,蓝色的失恋,那么绿色的思念就是你最好的心灵鸡汤。
爱情的时间是多久?几个星期,几个月,还是几年?但不管多久,爱情总是会过期的。而这种思念呢,永远也不会过期。超越了爱情和友情的感情,就是这种思念。找一处心灵的港湾,你可以放心地去停泊;找一个心灵的守护天使,永远不会迷失自我;当你找到了,你就是世界最幸福的人……
爱情作文 篇6
爱情的核心是什么,是超越深信不疑的迷信,爱过,是因为迷信过,爱着是因为迷信着。某一天,某一时刻与其说我们不再爱一个人了,毋宁说我们不再迷信爱情了。 虽说若大的红尘世界,数不胜数的男男女女因迷信而失魂落魄,因迷信而遍体鳞伤.
因迷信而断肠心裂,但是迷信依旧在爱情中扮演着接力的角色,一棒接一棒地前仆后继传承着。爱情从来是在迷信中让人荡气回肠,因迷信的破碎而灰飞烟灭。古往今来爱情都是勇敢者的游戏,都是悬崖陡峭上的携手齐行。太多太多的'粉身碎骨并没有阻挡勇敢者的攀登。所以古往今来真正在内心有过刻骨铭心爱情的人是极少数。剩下的大多是奉子成婚,或者遵守男大当娶,女大当嫁的婚俗。
迷信是非常脆弱的,我们迷信一个人一时不难,难的是将迷信进行到底。所以就有了恩爱变仇恨,承诺变谎言,真诚变虚伪,熟悉变陌生;淡泊斗不过名利,真情抵挡不了票子,宁肯在宝马车里丢失尊严地苟且,也不愿在单车上舒展个性地开怀太多的事例。
当爱情变得彼此失信,当爱情剩下的几乎是猜疑,当爱情缺少必要的包容谦让,这个时候,要么分道扬镳,要么凑合下去。很多夫妻之所以还是夫妻,不是因为他们依旧相信爱情,或者彼此恩爱有加,而是他们接受了爱情变成了亲情,习惯了贤妻良母的角色,认可了相夫教子的责任,相信了妻以夫为荣,母以子为贵的说词。
爱情就是爱情,自有她独一无二的属性。不管是与之携老,还是半途而废;我们只能感性地爱着,理性地活着。用理性的态度去爱,用感性的方式活着,肯定是错位的。有没有爱情我们都可以活下去,但是爱情可以让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活出一份只有自己可以感悟到的精彩。
所以这滚滚红尘,万千男女配对成夫妻后变成了过日子。爱情像庐山的雾美,爱情像峨眉山顶的白雪,爱情像青城山腰的幽静,爱情是秀色可餐,所以亘古至今都不是为了填饱肚子。虽说真纯的爱情结局大多是凄美的,真挚爱情的宽广大道大多会被逼到羊肠小道去过日子,但是爱情的秀色依旧像一个巨大的滋场,无时不在干扰我们的日子,无时不在困扰我们的心绪,无时不在让我们变得热血沸腾,一直持续到衰老而死去!
爱情作文 篇7
面包和爱情哪个更重要?——题记
前几天看了北京爱情故事石小猛和沈冰提出分手,因为石小猛发现在北京这个偌大的城市里没有钱什么都做不了,他只能让沈冰跟他风餐露宿吃苦受罪。后来,有位公司领导。问了他一个问题,面包和爱情哪个更重要?回忆着过往的一幕幕,虽然他依旧爱着沈冰,但,或许他觉得,没有面包的爱情什么都不是。所以他对沈冰说:我不爱你了我不要你了。
看到这里,我想这大概是最令人无奈,最令人心酸的一幕。看到他周围的朋友包括生病都在疑惑和责怪他的时候,我突然觉得他并没有什么错。个人觉得,在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不是有爱就能够在一起终老,人们都说贫贱夫妻百事哀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所以,当你还在为面包发愁的时候,你连拥有爱情都成了奢望。
看到过这样一则新闻,记者们采访各位过路的青春期女生,他们提了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我用两千万买你的男朋友你愿意卖吗?结果显示:绝大多数的.人回答愿意,小部分人说需要考虑一下。个别人说不愿意。
所以,在爱情和面包面前。大多数人,都会选择面包,放弃爱情。因为,再浓厚的感情,也会因为柴米油盐将醋茶,各种问题的烦忧。而归于平淡甚至消磨殆尽。
也曾有人说,你给我爱情就好,面包我自己赚。这也反映了一个实质,只有拥有了足够的面包。你才会有精力和底气去期望爱情。 这样是不是能够说明,爱情其实是面包的调味剂?所以,现在我有人问我。爱情和面包,哪个更重要?我也一定会回答,面包。
爱情作文 篇8
方玉如,金牛座女子,神情专注,对生活淡薄,爱穿手工精细的浅色棉布花朵旗袍,把头发盘成髻,稍黑的皮肤上有零星的褐色雀斑,身体修长。几经辗转来到这座城市生活,有一份叫大多数人艳羡的良好工作,但远离亲人,不擅于和陌生人交往,很少与朋友约会见面,从不泡网泡吧,每天下班回到单身公寓便几乎足不出户,煮自己喜欢的菜肴,在丰盛的菜香里品着寂寞的荒芜。
曾经和一些印象模糊的城市男子交往,但找不到那种亘古的情感,最终无果。
很长一段时间,离群索居。
“玉如,你不小了,该想想自己往后的生活。”
母亲是一个典型的乡下妇女,传统善良,20岁那年嫁给父亲便在家里相夫教子,生了兄弟姐妹四个,长年务农,皮肤粗糙黝黑,岁月痕迹深刻,与年龄不符。
这一年,她27岁。
27岁的未婚女子,在这种传统封闭的乡下是个忌讳,大家纷纷猜测这个独自在城市谋生的女孩子的生活。一个工作良好,薪水不菲的单身女子成了罪恶的根源,流长蜚短在好事者口中传播,到了母亲耳中成了一根插得最深痛的刺。
玉如的婚事是他们家的头等大事,急需解决。
直到她认识鸣一。
周鸣一,长相普通的32岁男子,略显发胖的'身体,个子不高,穿着棉布苏格兰纹格子衬衫,牛仔休闲裤,踩一双深褐色分不清品牌的休闲皮鞋,理着板寸平头,五官分明,眼角有细碎带光泽的纹路,笑声爽朗,眼神真挚,精明机警。第一次与玉如说话的时候,他神情专注,偶尔点头,偶尔思索,也不忘及时在杯水将尽时添加花茶,适时殷勤,感觉体贴温暖。
给玉如印象最深的,是他的名字,写满了父亲的期盼:鸣一。希望他长大后一鸣惊人。然而他仍然是个普通男子,在异地经营一家面积不大的店面,穿梭于两个城市之间,生活的奔忙渐渐磨耗了他的激情。自小父母离异,随性格怪异的母亲生活,没有城市成功必需的权与钱,遭遇社会上不公平的人和事,习惯了冷淡地旁观众人为争名夺利而东奔西走。
冷静理性的男子。
他知道只要努力生活,一切将朝着世俗安乐的目标前进这样一个普通男子,玉如原以为不会与之在生活中产生交集。她本是个清高的女子,如白底丝质旗袍上的墨泼的花,孤傲独特。
鸣一却一眼就看中了玉如。
穿着朴素干净的女子,浅紫色花布裙,白色上衣,两鬓的头发编成一小股用天蓝色夹子整齐地固定在脑后,瀑布般的黑发披在肩上,不施脂粉,褐色的雀斑在光洁的灯下显得憨厚可爱。
他一直喜欢这样的女子——低调沉稳,不喜言辞的女人是难能可贵的贤妻良母。
于是,他对她一见钟情。
爱情作文 篇9
故事里,“爱情”一词往往被赋予上一层圣洁的光环。现在电视上的情感剧等在“爱情”一词上更是浓浓得添上了一笔,让其编织上了一层甜甜的童话色彩。
总是憧憬爱情的降临,期盼那段轰轰烈烈,曲曲折折的爱恋。“爱情”就像一个五彩的泡泡,神奇的,浑圆的,充斥着梦幻的色彩。带着上帝赋予它的五彩缤纷。它会飘逸在你可望而不可及的地方。它是上帝的宠儿,带着天使的光环。但是同时,它又何尝不是那么的脆弱呢?轻轻一碰就碎,支离破碎,不像玻璃的那种分崩离析,它选择的是灰飞湮灭,在生命最光华的时刻,化为点点星光而去。
论道古今,纵是千古英豪谁又朵得了爱神的牵引,爱是千千万万,爱是点点滴滴。爱情也是一把利剑,它摧毁的也只能摧毁的是我们的心。因为它的美,愿意为它即使遍体鳞伤。
谁又能为我解释“爱”这个字呢?难啊,难于上青天。因为她总是敲敲的,在你不知所措时降临。可能是在那深深的背影里;可能是那浅浅的一笑;又或者那甜甜的回眸。“爱情”总是在意外中降临,但是生命的诞生又何况不是一个人天大的意外呢?生命又何尝不是因为在这种种意外中才光芒四射,鲜艳照人呢?常常说自己喜欢这样的一个场景:夕阳半山挂,幽静无人的乡间小道上,隐隐可以听着秋风扫动落叶的`声音,秋雨也不奈寂寞的丝丝划下,独自一人漫步余辉。好向往,也很期盼。其实,一个人品尝着的寂寞苦涩,又怎么不是对“爱情”的期盼呢。
“爱情”永远没有错,即使付出全部换来的会是惨淡的云烟。都说爱情这杯酒,谁喝都得醉,谁又能为爱情买醉呢。离伤的人啊,想要记住的,不是这份痛,而是那弥留的记忆。会去想念她的哭,她的笑,甚至她生气时紧皱的眉梢。那份思念已深陷爱河,难以自拔。“我会学着放弃你,是因为太爱你”耳边萦绕着<安静>。是啊,爱情就是这样的剪不断,理还乱。
爱情这条路,它曾经给人们编织了多少彩色的梦;它赋予给我们多少的期望;它让“爱”在青春中泛滥。爱情就是这样在你够不着得地方给予你最美的憧憬。
年轻的人儿,爱着身边的人,爱着爱你的以及你爱的人吧。这才是生活,爱你所以不要忘记你。
爱情作文 篇10
其实,七夕对于我来说,真的是个普通不过的日子。
从昨天开始,就不断有朋友对我说:七夕快乐!他们的祝福是这个节日里唯一让我温暖的东西,这实在是个普通得不能在普通的日子!
我还是像往常一样,起床,刷牙,洗脸,然后开始自己庸庸碌碌的一天。
打开电视,看到的是冰冷的荧屏后,抑或是让人吐血的琼瑶剧,抑或是疏漏百出的武侠剧。但我还是看了下去,就像与整个世界隔绝,仅仅冷漠地去感受风吹过的瞬间,最后,在我的记忆里,一缕飘散去到我无法触及的地方。我好想抓住点什么,却发现什么都不剩……
不知道过了多久,好像已经麻木了吧!这时。电视里的一个女人引起了我的注意。我似乎才知道,自己看的是什么节目,一个男的这种表演飞镖。令我震撼的不是飞镖如何飞出去,也不是飞镖如何刺进模板,而是那个为了配合飞镖表演的精彩,增加紧张气氛而宁愿当靶子,的女人脸上的表情。
我看到的是她害怕的一面。每一次飞镖刺进与她贴身的木板,每一次因为撞击发出的响声,都是那样深刻地让她感到恐惧,都使她忍不住颤栗,打一个激灵。可是为了表演的成功,为了当好不可或缺的衬托角色,她一直在笑,很用力很用力地笑!笑到好似麻木,好似整个世界都静止!
为了什么?是梦想吗?仅仅是为了表演成功,然后出名吗?
我情不自禁地想哭,可是欲哭无泪。我好渴望眼泪呼啸而出的那一瞬间。因为,只有哭过以后,我才能真正发自内心地微笑。真的好极端!
当评委问他为什么愿意当靶子时,她还是微笑着,但这一次,没有一点恐惧,只有无尽的甜蜜和期待。她说:“因为爱情!”
因为爱情!
因为爱情!
她的回答那样干脆,那样甜美,沁入人心!
爱情!这两个字,是我可望而不可即的'神圣天堂。只是,她真的太美好,美得触目惊心,美得让人觉得一碰就会碎。她永远和我隔着玻璃,看似美好,却无法触及!
因为爱情,君主长江头,我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
因为爱情,携子之手,与子偕老。共同创造一个地老天荒的美丽童话!
……
然而,一切都只是心中理想的神话!
真的有一天,我真正拥有了这样神话,进入了梦境。那我宁愿,永远不要醒来,那怕就这样温柔地死去……
我一直忘情于飞蝶的执着,感动于精卫的不契。可是现实很残忍地告诉我:飞蝶从不曾飞过沧海,精卫也永远填不平汪洋……
“因为爱情!”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喜欢这个简单句子。
仅仅因为——喜欢!
写到这里,我小了,究竟是笑世人的口是心非,还是笑自己的无知幼稚?我也不知道!
又写远了……
现在谈感情,似乎太早。毕竟我们都还没有到适合拥有爱情的年龄。
不过也有一句话——爱情没有合不合适,只有有或没有!
思绪太乱!忙忙碌碌写了半天,唠叨了半天,一点也找不到重点!明明有絮语千言,却不知从何说起。
这是七夕,对我来说最简单、最平常的七夕。也是我15岁生命中,唯一的七夕,凌乱的七夕,风吹过不留一丝痕迹的七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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