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作文

时间:2024-12-06 10:13:49 情感 我要投稿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爱情作文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爱情作文

爱情作文 篇1

  有过你。

  可是这样我好累如果你只是把我们的感情当作一场游戏一样,我希望你放过我

  因为我玩不起,你是第一个让我为你流眼泪的人,也许真的是我太过天真。

  一直可望着完美的爱情呵呵或许真的`是我太笨为什么相信每一个人,还是带着冰冷面具会对自己比较安全。

  我不应该要你许下承诺根本不真实难道我还不知道吗?哈哈哈哈

  我太傻

  傻的天天想着你,

  傻的天天等着你上线,

  傻的却发现你对我隐身,

  傻的我以为网恋可以当真,

  傻的为你哭。

  我不想要再这样等下去

  我不想要在麻木中等待一个不现实的爱。

  我不要整天幻想着

  怎么跟你见面的时候打招呼。

  怎么跟你游山玩水。

  怎么跟你实现我们的愿望。

  都只是我自己一厢情愿吧。

  给我一个理由让我可以离开你,

  我不知道怎么跟你说,

  我害怕你的反映,

  我真的不要

  是我们的缘分已经到了镜头了吗。

  还记得你说要把我绑起来不给我吃饭不给我出门吗?

  还记得你说等见面的时候要抱着我先亲1个小时再抱2个小时吗?

  还记得以后要叫你妈妈叫妈妈的吗

  还记得你答应要娶我的吗?

  还记得你说过彼此只属于彼此的吗

  可是你没有答应过我不让我伤心难过

  还记得我们说过要平躺着,你的手臂给我当枕头,我趴在你怀里,牵着你的手,听着你的心跳,闭着眼睛享受夏天的宁静。

爱情作文 篇2

  我以为我不会被感动,但仅仅因为一场别人的婚礼,心中就有一股热流冲向四方,眼泪在眼角打转。我喜欢关注,关注生活,关注爱恋八卦,闲暇时聊以慰藉。本想娱乐娱乐自己,结果爱情又一次打动了仍未解开受爱情密码的我,这使我我更加相信,世间有真爱。

  在我的字典里暂时没有爱情这个靓丽的身影。长这么大,我一直都体会不到爱情。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爱情敏感度却没怎么变化。因为没有遇到真正能解开密码的他,我总感觉,恋爱是一件很丑,很别扭的事儿,两个以前毫不相干的人,因为所谓的缘分走在一起,腻在一起,互相说着体己的话,甚至还有过分的身体接触,这会让我难以接受。回忆我的感情史,似乎只有空荡的史,没有感情。

  最早接触的恋爱这档子事是在初中,那时候“青黄未接”,连亲情都没有认真的体会怎会蹦出爱情呢?顽皮的假小子是我作为少女时代的代名词。我不清楚我身上有哪点可以吸引到别人,难道那时就流行中性了?或者我引导了未来05年那场时尚潮流?总之,我是被追了。追我的男生不敢跟我讲话。我现在回忆起来,感觉挺搞笑。收到他给我的情书时,我是忐忑不安含着小小自豪,还掺杂些愤怒。我是个被管教很严的小孩,大人的一句严厉的话都可以把我吓上几天。所在爱恋萌芽正被学校老师掐的紧急的时刻,我是有贼心没贼胆。但是我估计这也是个幌子,因为我压根都没认为这事也可以爬到我身上来。当然,我也不是个害羞将情书撕掉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的弱小女子,也不是一个将情书上交到老师手中的可恶模范。我一本正经的给他回了一份“回绝信”。因为年代久远,具体内容已经流失,只记得开头是这样的“你好,很感谢你,我们现在都是学生,我们的任务是好好学习,将来有好的作为……”.

  回忆当年,我还真是被自己雷倒了,这么挺有文采的回绝书想象起来这么忸怩作态呢?思想觉悟真不高,早知道如今仍是逃脱不了恋爱,为何我当初以神圣的姿态回绝了呢?手段真不高明,如今我的作为也不大,人模狗样的,看来当年如果我恋了,此时我一定有一番大的作为,明显嘛?这是一个二选题。

  后来他还是没有放弃,邀请我去溜冰。在当年这可是恋爱的必杀技。请女生去玩,拉近距离。我爽快的答应了,但手段自认为非常高明,因为从头到尾我都是戴了一双手套,男女授受不亲。他没有可乘之机,我也没有机会给他乘。溜冰事件后,我们从初一到初三一直没讲过话了,这事也就虽时间烟淡风轻了。

  其实,我现在的感觉很甜蜜,因为我也有这样的.回忆,虽说没花没果,但也很自在。回忆只是生活中的片刻喝茶的时间,将往事慢慢的品尝也能感受到茶的清香。恐怕在我还记得这段不清不白的“爱恋”时,那个追我的男生会在世间何处?他还会记得当年的那个我吗?让记忆去见证吧!

  高中期间,没有恋爱,只有纠结。我一直纠结在自己形成的恋爱观中,以为什么都是对的可是都错了,认为什么都错的,它们却对的那么可怜。那是花季雨季的日子,可是我没有感受到春风,没有大雨磅礴。一切都因为我的执拗和拒绝,还有我那颗长不大的心。我放弃了恋爱,恋爱不属于我自己。这段时刻的记忆是苦涩在平淡的清水中搅拌,最可悲的是恋人这个阶段根本不存在。这是一段伤心的记忆,没有恋爱证据可以支持我那不成文的爱情观,青春时期遇到白马王子,像童话,有一个美好的结局。而我没有遇上他。

  我还想回忆的是大学期间,当然我此时正处在这样的非常时刻。我想说,让恋爱见鬼去吧!这是大学四年我的座右铭。至今有不认识的朋友问我男朋友在哪?我说已经死了。他会被我吓得张大了嘴,瞬时还给我一个同情加悲伤的表情。然后我哈哈大笑,骗你的啦,难道没有男朋友我就不能活了吗?大学,我同时拒绝了一份份出现在我生命中希望在生命留下记忆的爱情,当然我再也不是假小子,不再怀疑审美倾向,不再有当年神圣的“情书”。我淡然的回绝。不谈恋爱,只对生活负责。

  我很享受身边的朋友一个一个的沉浸在爱情的暴风细雨中,就像品鉴一个一个爱情故事,遇到悲伤的,我也会流下眼泪,当然也会鼓励他们好好的对待他们生命中的另一半。然而大多数情况,我是个局外人,将自己紧紧的缩在龙套里,以最威严的姿态去观望天下所有感情事,书中,影视中,生活中。

  相信有爱,也不断拒绝没有保质期的爱,矛盾的个体性在我心中傲然独立。或许只有我自己了解自己,当然我敢肯定的说我绝不是同性恋,洁癖恋,甚至不恋的女孩。没有恋爱的我相信,我总有一天会打开心扉,只为对的人,一生相伴的他。

  如果你看了这些杂碎的回忆有些触动,我相信你懂了。

爱情作文 篇3

  爱情就像一首歌,曾经你认为它很好听,可是,你听着听着开始觉得越来越不像当初那么好听,慢慢的,你不听首歌了,开始厌了,过了一年半载已经忘了这首歌曾在我的生命中出现过,然后当自己在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不知不觉一道你熟悉的声音,还有彻夜不忘的歌词一点一滴地汇入心间,形成一条小溪。慢慢才发觉这首歌真的很动听。想到了她(美丽的面孔,清甜的声音)到了现在,这寂静得夜里,我又想你了你,思念的泪水在眼角蔓延,心里的伤口让我痛的透不过气,我多么希望这一切只是上天跟我开的一个玩笑,可是这个玩笑却让我痛不欲生。夜好静,心好冷,好疼,我不知道还怎么去面对我的人生,该怎么去走完这段漫长的坎坷的路。

  也许,没爱过的人是孤单的,爱过的人是寂寞的,人生如戏,演绎缘起缘灭,聚也罢,分也罢,散场后都会消失不见。人生如梦,梦中悲欢离合,对也罢,错也罢,梦醒后都会烟消云散。再好的东西,我们终究会有失去的一天;在深刻的记忆,终究会有淡忘的一天;再爱的人,终究也有离开的一天;再美的梦境,终究也有醒来的一天;想要笑对人生,但却总在不经意间,掉落满地的痛。

  每一次梦醒都让我觉得孤孤单单,心痛了谁懂,泪落了谁知,有时候我真的希望自己不再是自己,我总是对自己说:一个深呼吸就好,可我深呼吸了好多次,也没能卸下心里的沉甸。在每个夜晚都静的只听得见心碎的'声音,那时,我才发现曾经所谓的永远只不过是一个转身的距离

  梦碎无声,心碎无痕,唯有泪雨飘进往事里,思念之苦无法逃脱,无法忘却,在每个寂静的夜里痛彻心扉,脆弱的心弦被思念的泪滴断,散落在红尘的无耐之中!情深缘浅,今生一曲悲歌,一个转身,天涯陌路不相识,唯有心碎梦断魂!

  很多时候,思念仅仅只是一种无法呼吸的痛。寂寞的夜,回忆如流水,感觉一切的一切都是那样的冰冷。在无数个这样的夜里,我开始明白,有一种爱是不需要用泪水来感动的。

  这种爱,已经渗透了灵魂,甚至超越了灵魂。曾经很努力,也很执着,以为穷其一生终究会得到那份自认为的幸福,但是其实满地都是我可耻的幸福。寂寞有时候真的美得惊人,那么的安静、那么的与世无争。那一瞬间,我终于发现,那曾深爱过的人,早在告别的那天,已消失在这个世界。心中的爱和思念,都只是属于自己曾经拥有过的纪念。

  我想,有些事情是可以遗忘的,有些事情是可以记念的,有些事情能够心甘情愿,有些事情一直无能为力,爱你是我的劫难。

爱情作文 篇4

  传说,一千多年前,唐朝时,曾经有过一个神秘的种族——狐妖族,他们以美女居多,以食心脏来保持自己的容颜不老,心脏中分为上中下三个品级,人心为上品,食一颗人心可十年不食其他心脏,虎豹之心则为中品,食一颗可支持一年不食其他心脏,而鸡犬之心则为下品,食一颗可支持十天到半月不等。

  在狐妖的概念中,虎豹之心最为难取为下策。鸡犬之心虽然好取,但时间太短,为中策。而人心,以狐妖的外貌取起来极为轻松,自然列为上策,在狐妖中也有一段传说,一只狐妖与一个人类相恋,但族中长辈皆不同意,最后狐妖将那人的心吞下,自己也自刎,但她的容颜保持一百年未老。所以渐渐的狐妖们也总结出一套恋爱法则,帮助狐妖们吃到更好的人心。

  乾隆年间,江苏繁华一片,天空中白云点缀着蓝天,几只云雀在天空优先的飞翔,最后落在了广济桥的桥头,细小的眼睛盯着桥头看个不停,尖尖的小嘴也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只见桥头一男子,刀锋般的唇,修长的五指轻轻地搭在剑柄上,他那一双细长的丹凤眼,慢慢地比起来,拉得更长,而那漆黑如墨的眼珠死死地盯在河面上的一座画舫上。一位女子盈盈立于桥头,薄薄的嘴唇,淡淡的笑容,明亮的眼眸仿佛是夜空中的星,粉色的长裙以及一头乌黑的细发,随风飞扬。

  忽然船身一晃,姑娘也随之一晃,眼看就要落入水中,男子身影一闪,只听衣衫在风中猎猎作响,手已经扶住了那姑娘。那刀锋般的唇缓慢地打开:“姑娘要小心啊,三月的春风多少带点寒意啊。”那姑娘脸微微一红:“呵呵,是啊,不过公子也要小心,因为…”话音未落,男子只觉胸口一凉,视野渐渐模糊。

  女子手里拿着仍在滴着鲜血的心脏走进屋内,屋内此时气氛极为凝重,当然还坐着几位秀色可餐的美女,而床上还躺着一位脸色惨白的姑娘,仿佛时刻都有可能西去,手中拿着心脏的姑娘着急的说道:“快给她吃了吧。”只见旁边坐的一位瓜子脸的姑娘手一招,那滴血的心脏便化作一缕红丝进入了面色苍白的姑娘的嘴里,只见那位姑娘,面色缓缓变回红润。屋内气氛也慢慢变得轻松起来,几个女子也开起玩笑:“姐姐,那个男的看着也不错呦!”“那不是你姐姐的才呀!”“对了,上次的'那个男的还说要来定亲那!”“哎呀,日子都快到了吧。”“妹妹那个男的对你用情很深哦,你可不要心慈手软哦。”“我倒是也支持妹妹和他走,不过日子可能会很难过。”而至始至终那为挖心的女子都没有说话,只是咬着嘴唇,不知在想些什么。

  画舫渐渐的靠岸,岸上坐落着一座大宅子,大门上赫然写着“张府”,正是当朝保和殿大学士张廷玉在江苏休憩时所用的府邸,而那挖心的女子就是他的养女“张若曦”。张若曦回到房中,脑中一团乱,她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段感情,而且她也还有半年就必须要进食,她不想再想这些事,走一步看一步吧。

  三个月,悄然而逝,正值六月,烈日当头。只见张府门口傲立一男子,玄衫银剑,他并不像清朝男子一样留着辫子,而是一头乌黑的长发随风飞扬,高挑的鼻梁,一双充满英气的桃花眼,这个人在微风下,显示着无比的潇洒。这个男子便是张若曦日思夜想,纠结无比的“黄荣轩”,黄荣轩是江苏第一大富商黄亿万之子,从小习武,行事潇洒果决,深得张若曦的欢心,但立志为军,隐居田园的生活他是干不来的。今日他便是上门来提亲来了,不过虽然说是上门来提亲的反正老爷子也不在,提亲就是抢亲,不过这话也不能乱说呀。

  果然,黄姑爷一路畅行无阻的通到了张若曦的闺房之中,而张若曦也是一身红红火火,但脸色却是略显苍白,此外还有她的诸位好姐妹。黄荣轩进来直接坐到了主位上,与张若曦并肩,并急急地说道:“定情结束,聊天开始。”在大家都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黄荣轩已经起身把府中的下人一个个“送”出了房间,此时屋内只有,黄荣轩,张若曦,以及她的几位姐妹。

  黄荣轩兴致勃勃的对着一群两眼发蒙的小狐狸们讲到:“我前几天偶然的得到一本古籍。”古籍上记载传说有一个种族为狐族,全是美女,但是要吃人心才可以维持容颜不老,然后书上还记载,要是碰到有情人可以取心,食后便可容颜永驻,要是想要归隐田园也可容颜永驻。

  黄荣轩讲的兴高采烈,讲到高兴指出甚至会手舞足蹈,但旁边的极为美女,心中波澜起伏,心好似要逃出来一样,张若曦更是高兴之极。黄荣轩接着讲到:“你们说这个狐族也够惨的,还要吃人心,还有隐居田园,任何一件要是让我做呀,那我还是死了算了。”听到这里,张若曦仿佛被浇了一盆冷水,面色又白了几分,几个姐妹们看到这个样子,心中也都明白,就像黄荣轩“送”那几位下人一般,把他也“送”走了。

  姐妹们看着张若曦心中也为她多少感到点悲哀,立刻转移话题:“小妹你还有几天。”“恐怕快了吧,我看姐姐的样子,恐怕熬不过一个月了。”“那姐妹们想想办法吧。”“好的”大家异口同声的达到,还没等张若曦开口,大家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这天,几个姐妹们焦急地围着张若曦的病床转着,终于有一个鹅蛋脸的姑娘看不下去了说道:“杀个下人吧。”话音刚落几人,飞身出门,瞬间锁定了一位落单的姑娘,心中默念着对不起但手却没有一点的对不起感觉,可是就在她们快要杀掉她的时候,突然在姑娘面前闪出一名玄衫少年,正是黄荣轩,他那把银剑以出窍,脸上愤怒与不解夹杂在一起,他并没有说话,但对面的姑娘却寒声道:“三姐已经不行了,你让开。”

  以黄荣轩的聪明才智,瞬间已经明白三姐是谁但为什么不行了,不行了又与那个丫鬟有什么关系。“我们都是狐妖。”黄荣轩登时呆若木鸡。你几个姐妹可不管,瞬间那丫鬟的心脏已经在一个女子的手里了,黄若轩手中的剑顿时如活了一般,大姐喊道:“你快拿去给三妹服下,黄若轩,你现在再杀我们也没有用了,难道你不想三妹醒来吗。”王若轩手中一顿,剑顿时没了攻势,他惨笑一声“狐妖。”

  叶子黄了,悄悄地落下,落在张若曦的肩上,她自言自语地道:“秋天了,他已经一个月没有来了。”“姐姐,也许你该换个人了。”“换,换的了吗,吃了那么多人心,我的心已经变不了了。”

  新的叶子出来了,她喃喃地道:“春天了,他真的不会来了吗?”风起了,刚出来的新叶子,经不住风的强势,只能随着他左摇右晃。

  这时张若曦眼前一花,那玄色的衣衫如火般跃入她的眼眸,他和她同时张口又同时停下,等待对方的话。黄若轩看着她,嘴角向上勾了“我学会了,若曦,我学会了田园的生活,我们去隐居吧。”“对不起,若轩,我也学会了,战场的生活。”

  亘古不变的只有风,和那随风飘荡的树叶。

爱情作文 篇5

  说实在的,遇见若颜,不在苏陌安的人生计划中。他只是个三流报社的小记者,每天混迹在人群中,寻找着可以发表的点滴,可终是碌碌无为。工作了三年多,也没办法转变自己记者的身份,是该默哀自己的没才,还是庆幸竞争过后,至少保住了饭碗。

  在城市晃荡的这么多年,苏陌安只有一个称得上好友的朋友。阿德,一个酒吧的老板,在苏陌安最失意落魄的时候,坐在他的身边安慰了几句,于是两个人成了别人口中的酒肉朋友。只是他们都知道,彼此是最真的知己,即使是在这样一个被人称作尔虞我诈的世界里,他们依旧把酒言欢,毫无顾忌。

  报社的生活,循序渐进,似乎都没有人注意角落里,正在挣扎构思为照片匹配文章的苏陌安。怪只能怪他是个不起眼的小记者,至今为止都没有出过轰动类的照片文章。曾经的他在学校被称为作家,因为他的文字总是能发表在校刊的各个板块,那段时期,是他最辉煌的时刻。

  每个人都会经历转折的.打击,而苏陌安所遭受的便是离开学校后,一去不复返的过去。在报社里无法崭露头角,被世间的人情冷暖所遗忘,苏陌安的秉性使得他的那些文字呈上去,不消片刻就被退了下来。报社的编辑,带他入社的中年人,时常批评他的现实主义,要知道如今的人们欣赏的可不是这些。

  工作的无奈,唯有借酒消愁,阿德看着一股文人气息的苏陌安,劝他不如放弃现在的工作,来酒吧。可是人总是有倔强的一面,苏陌安拼命的摇头,他说一定要干出番成绩,再潇洒的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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